- 索 引 号:XM06115-03-06-2017-001
- 备注/文号:厦翔执〔2017〕1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30
厦翔执〔2017〕19号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队、各科室:
为贯彻《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7〕8号),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巩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始终位居全国领先地位,根据《厦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翔安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7〕8号),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巩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始终位居全国领先地位,根据《厦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翔安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严控河道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1.开展河道内违法建筑排查工作。各执法中队对辖区所涉及河道内违法建筑开展排查,全面掌握河道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实施主体、发生时间、位置、面积等情况,并建立河道内违法建设台账。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
2.建立河道巡查管理机制。落实包片巡查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多层次的巡查防控,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2017年8月底前完成。
(二)严控河道范围内的渣土倾倒
1.开展河道内渣土倾倒的排查工作。各市容执法中队对辖区所涉及河道内渣土倾倒开展排查,全面掌握河道范围内渣土倾倒的位置、数量等情况,并建立河道内倾倒渣土台账。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
2.建立河道巡查管控机制。落实包片巡查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多层次的巡查防控,对渣土倾倒行为依法进行处罚。2017年8月底前完成。
(三)严控涉河违法洗砂场
1.开展涉河违法洗砂场的排查工作。各执法中队对辖区内涉河非法洗砂场再次开展排查,全面掌握涉河非法洗砂场的位置、数量等情况,并建立涉河非法洗砂场台账。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
2.建立河道巡查管控机制。抓好溪流两侧的非法洗砂场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场,取缔一场。2017年6月底前完成。
四、责任人设立
(一)局级河长制总协调。设总协调,由局长担任,负责领导全局河长制工作;设副总协调1名,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协助领导全局河长制工作。
(二)中队责任人。各中队分别设立责任人,由各中队负责人担任,负责领导本中队区域内河长制工作。所有河道还应分级分段设立片区责任人,由中队包片干部担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流域的治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五、职责分工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中队的队长(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河道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法规科指导中队办理河道管理方面的案件,对全局的河道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督查科应督促各科室中队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河道管理工作,对其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综合科对河道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对涉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河道管理工作,要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监管执法的河道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执法中队是河道管理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治理的各项工作。中队负责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传导工作压力,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倒排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治理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科室、各执法中队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河道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我局职责范围为重点,实行全覆盖、高频度巡查管控,持续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三)强化监督,做好宣传。贯彻落实“河长制”,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好各信息监督平台,及时收集反馈河道信息和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教育引导群众转变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弄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河道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请各中队于2017年4月10日前上报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附件2),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河长制阶段性工作总结材料。
联系人:张丹丹,7889923;陈燕如,7889070
附件:1.翔安区执法局河道管理名录
2.河长制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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