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5-03-06-2017-001
  • 备注/文号:厦翔执〔2017〕1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30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3-31 15:38

厦翔执〔2017〕19号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队、各科室:

  为贯彻《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78号),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巩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始终位居全国领先地位,根据《厦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翔安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78号),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巩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始终位居全国领先地位,根据《厦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翔安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严控河道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1.开展河道内违法建筑排查工作。各执法中队对辖区所涉及河道内违法建筑开展排查,全面掌握河道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实施主体、发生时间、位置、面积等情况,并建立河道内违法建设台账。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

   2.建立河道巡查管理机制。落实包片巡查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多层次的巡查防控,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2017年8月底前完成。

  (二)严控河道范围内的渣土倾倒

     1.开展河道内渣土倾倒的排查工作。各市容执法中队对辖区所涉及河道内渣土倾倒开展排查,全面掌握河道范围内渣土倾倒的位置、数量等情况,并建立河道内倾倒渣土台账。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

   2.建立河道巡查管控机制。落实包片巡查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多层次的巡查防控,对渣土倾倒行为依法进行处罚。2017年8月底前完成。

  (三)严控涉河违法洗砂场

     1.开展涉河违法洗砂场的排查工作。各执法中队对辖区内涉河非法洗砂场再次开展排查,全面掌握涉河非法洗砂场的位置、数量等情况,并建立涉河非法洗砂场台账。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

     2.建立河道巡查管控机制抓好溪流两侧的非法洗砂场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场,取缔一场。2017年6月底前完成。

   四、责任人设立

  (一)局级河长制总协调。设总协调,由局长担任,负责领导全局河长制工作;设副总协调1名,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协助领导全局河长制工作。

  (二)中队责任人。各中队分别设立责任人,由各中队负责人担任,负责领导本中队区域内河长制工作。所有河道还应分级分段设立片区责任人,由中队包片干部担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流域的治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五、职责分工

  (一)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中队的队长(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河道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法规科指导中队办理河道管理方面的案件,对全局的河道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督查科应督促各科室中队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河道管理工作,对其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综合科对河道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对涉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河道管理工作,要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监管执法的河道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执法中队是河道管理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治理的各项工作。中队负责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传导工作压力,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倒排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治理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科室、各执法中队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河道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我局职责范围为重点,实行全覆盖、高频度巡查管控,持续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三)强化监督,做好宣传。贯彻落实“河长制”,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好各信息监督平台,及时收集反馈河道信息和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教育引导群众转变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弄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河道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请各中队于2017年4月10日前上报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附件2),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河长制阶段性工作总结材料。

  联系人:张丹丹,7889923;陈燕如,7889070

  邮箱:xalwb7889070@163.com

  附件:1.翔安区执法局河道管理名录

     2.河长制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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