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5-03-06-2016-007
  • 备注/文号:厦翔执〔2016〕3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4-27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配合翔发物业提升市容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4-29 16:22

  厦翔执〔201630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配合翔发物业提升市容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马巷、新店执法中队、机动一、机动二中队:

   关于配合翔发物业提升市容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427

关于配合翔发物业提升市容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翔安区城乡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第十次小组例会要求,我局将在两周内配合翔发物业完成提升相关市容管理的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如下:

   一、整治范围详见附件1

   整治内容主要为翔发物业涉及市容考评的项目及周边存在的乱搭盖及占道经营违法行为。项目如下:东方新城安置房、市民商业广场、翔安新城安置房南区、洪前安置房、人力、法院、后滨安置房。

   二、目标任务

   以违法占地乱搭盖、占道经营和乱摆摊设点等行为为整治重点。着力消除整治区域内的“脏乱差”现状,提升整体形象和档次,形成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都市环境。

   三、实施步骤及整治措施

   我局配合翔发物业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步实施,具体如下:

   (一)调查摸底阶段427——428日)

   由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分别配合翔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针对乱搭盖,占道经营问题严重的路段、区域形成问题清单,上报机动三中队汇总。

   (二)宣传发动阶段429——53日)

   由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分别配合翔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存在乱搭盖、占道经营的违法责任人进行法律政策的宣传,并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督促违法主体完成自拆。

   (三)强制拆除阶段54——510日)

   通过前期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发布通告等仍不自拆的违法主体,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该项工作由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完成,新店执法中队、马巷执法中队配合。

   四、提升巩固阶段

   1实施常态化管理一是切实做好配合。翔发物业做好日常市容管理,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切实做好配合,促使考评项目区域管理常态化;二是加强巡查管控。项目管理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巡查管理,强化引导,扩大宣传,使物业管理常态化,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应加强对所辖管理区域的巡查管控,对存在违法搭盖、摆摊、占道经营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2开展专项整治。所在辖区的执法机动中队在突发情况及迎接考评等特殊期间,应积极配合物业进行集中整治。针对突然大量出现的违章搭盖及占道经营情况,翔发物业应及时通知我局,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附件:调查摸底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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