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5-01-03-2013-003
  • 备注/文号:厦翔执〔2013〕6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2-31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整行政执法中队职责和岗位轮换的通知
时间:2013-12-31 16:52
 

厦翔执201369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

调整行政执法中队职责和岗位轮换的通知

 

各科、各中队:

为便于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行政执法中队职责进行调整,部分岗位人员实施轮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中队职责调整

1.机动行政执法中队履行的文明施工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由各驻镇(街)行政执法中队履行。

2.机动行政执法一中队、二中队为局行政执法机动力量。承担重大、重要和突发性、临时性的行政执法任务;根据镇(街)行政执法中队的工作需要,安排人员配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分人员岗位轮换

陈文示同志至内厝行政执法中队主持工作;

许志贤同志回原任职岗位工作,主持机动行政执法一中队、二中队的工作;

 强同志至新店行政执法中队主持工作;

陈晓红同志至新店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副中队长工作;

赖增生同志负责新店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工作,在曾强不在位时主持中队工作。

三、相关事项

1.职责调整从20131220起执行,此前的文明施工案件由机动行政执法一中队负责办理。

2.岗位轮换人员于20131220上午上班时间到位并履职。

3.各中队在人员和职责调整到位后,要迅速按照因责设岗的原则设定岗位,重新划分目标责任管理网格。

4.中队长和负责主持工作的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所属单位的全面工作;所属人员要服从安排,迅速熟悉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局机关各科要按照新调整的中队职责,指导、协调各中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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