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5: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翔安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翔安区政务网站(www.xiangan.gov.cn)上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翔安区城市管理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翔安区民安街道民安大道2801号6楼;邮编:361102;电话:0592-7163252;传真:0592-71628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翔安区城市管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的要求和部署,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xiangan.gov.cn/zfxxgk/qrmzfjgzb/XM06115/zfxxgkml/)发布主动公开信息5条。

   其中,包含机构职能人事任免1条、城市综合执法(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4条。在区政府网站其他专栏发布各类信息动态480条(基层政务公开专题专栏470条、招投标1条、预决算说明2条、执法证信息1条、在线访谈1条、民意征集1条、问卷调查1条,政策解读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份(网络申请1份、信函申请1份),按时限和要求给予答复办理。其中一件不予公开,一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需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重要文件,由具体业务科办撰写、科办负责人审核把关,再经分管领导、局长审核后发布,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二是严格做好统计备案工作。对公开文件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汇总,同时,严格按照时间和格式标准,每月两次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以纸质形式送达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备份,以网络电子化及纸质查阅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三是引入法律顾问指导。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依申请公开等各方面,给予专业法律指导,确保依法依规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区政府网站平台公开相关文件,依托“翔安城市执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执法动态。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区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围绕“养犬执法”开展政策解读3次,开展拆违现场直播1场。在新媒体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管理上,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依托“翔安城市执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2篇。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按要求完善更新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由综合科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内容维护、组织协调、依申请公开反馈等工作,并由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新媒体运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校,明确程序和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56

  行政强制

3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利用图片、视频等公开内容比较少;二是随着公民法治观念的增强和参与意识的提高,依申请公开数量增多,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针对“两违”处置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申请的内容也日趋复杂,对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改进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素质,设置AB岗,强化对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加大各业务部门协同合作力度,通过律师顾问的专业指导,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3年信息处理费共计0元。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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