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4-09-04-2025-017
- 备注/文号:厦翔住建交〔2025〕12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7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对福建永信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处理意见的通报
时间:2025-12-17 09:36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在2025年7月16日基桩静载复核过程中,发现福建永信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检测不规范行为。根据《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43号,以下简称“信用监管标准”),决定对该检测单位作出以下处理:
对福建永信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工程质量管理)一次。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业务,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我局将持续强化桩基静载检测单位的监管,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桩基质量的可靠性。
特此通报。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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