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4-09-04-2024-023
- 备注/文号:厦翔住建交〔2024〕10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31
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2024年10–11月份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建设与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站相继对我区建筑工地开展在建工地扬尘防治考评检查。综合各有关部门考评检查情况,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厦翔建〔2023〕37号)、《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建筑废土管理的通知》(厦翔建〔2023〕23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被考评项目作出以下处理:
(一)通报表扬并记录信用监管行为C档
对厦门海关涉案财物业务用房、厦门火炬电力电气产业园(一期)主体工程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通报表扬,并记信用监管行为C4档(文明施工管理)各1次(详见附件)。
(二)责令改正并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档
对诺华恒盛工业园-室外工程、蓝旭科技光伏清扫机器人扩产项目的施工单位责令改正,并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文明施工管理)各1次(详见附件)。
对溪东路(内垵大道-海翔大道段)工程(二期)的施工单位责令改正,并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文明施工管理)各1次(详见附件)。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创佳绩,推动我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上述受批评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应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各项措施,确保我区环境整洁优美,共同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
附件:2024年10-11月份扬尘考评检查项目清单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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