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4-03-08-2025-002
  • 备注/文号:厦翔住建交〔2025〕1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4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对深圳市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天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的通知
时间:2025-01-24 10:37

各有关单位:

  经查,深圳市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厦门空港综保区一期先进智造中心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项目中存在技术文件经电子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情形,我局已依法对2家投标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21〕143号),经研究,决定对深圳市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2档次各1次(招投标管理部分)。

  请各建筑业企业引以为戒,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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