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4-03-08-2024-013
  • 备注/文号:厦翔住建交〔2024〕8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5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厦门市振超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暂停招生的通知
时间:2024-11-25 09:50

厦门市振超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我局已于9月26日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培训场地已拆除物理隔离及其他驾校在该场地进行三轮车培训的情况,9月27日就此问题对你公司进行约谈并督促你公司完成整改。11月19日在开展“回头看”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再次拆除培训场地物理隔离并存在货运车辆在该场地运输停放的现象,同时将该场地违规出租给翔旺星驾校用于三轮车和小车培训。

  鉴于该场地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已经不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两项国家标准的要求,现决定暂停你公司招生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回头看”检查现场照片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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