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4-03-06-2024-005
- 备注/文号:厦翔建〔2024〕2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区质安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巩固2023年建筑废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废土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废土分类收运处置,促进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管理的通知》《2024年度翔安区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翔安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度翔安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建筑废土管理,根据《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2024年度翔安区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 视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建筑废土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利用,不 断加强建筑废土运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及文明运输工作,统筹推 进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 步提升我区建筑废土管理水平。
二、组织架构
为进一步加大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废土专项整治统筹协调力 度,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建设管理科、质安站相关人员构成,并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组织开展辖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整治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压实主体责任
房建市政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对建筑废土的产生、运输、
消纳全过程负总责,要如实申报项目建筑废土处置信息,牵头建立并督促落实工程项目建筑废土产生、运输、消纳台账管理制度, 制定并落实项目土方平衡方案,加强项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分类处置管理工作,严格按照 “一不准进、四不准出”工作要求,组织落实建筑废土装载源头 管控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选择经核准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车辆 承接建筑废土运输业务,确保车身整洁、净车上路、密闭覆盖。
施工单位选择经核准的运输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废土运输, 落实安全生产及文明运输等各项措施,落实建筑废土装载源头管 控主体责任。
监理单位依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建筑废土管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和建筑废土运输企业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废土管理各 项措施。
建筑废土运输企业严禁使用未经核准的建筑废土运输车辆,确保车身整洁、净车上路、密闭覆盖,严禁“滴撒漏”、超速、超载、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监管职责
我局根据《2024年度翔安区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职责分工,会同区渣土办开展本辖区建筑废土专项整治工作。
区质安站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废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废土处置管理,督促各方责任单位落实建筑废土装载源头管控。
四、整治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筑废土处置管理水平,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4年度翔安区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要求,采取“七强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解决存在问题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化协同治理,提升监管合力。配合区渣土办研究制定加强建筑废土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科学引领,促进土方平衡。一是现场检查房建市政工程土方外运工作情况,督促各方责任单位落实建筑废土源头管控,牵头制定并落实项目土方平衡方案,完善工作台账,依规如实申报项目建筑废土处置信息,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外运结束后依规进行完工核销,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二是督促房建市政工程建设(代建)单位牵头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合理规划安排项目建筑废土外运和消纳工作,科学利用项目红线内空地,采用优化设计、堆坡造景等方式减少土方外运量。
(三)强化引领作用,加快规划建设。根据《厦门市建筑垃 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专项规划(2023-2035)》等文件要求,稳步提升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率,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规划建设。
(四)强化处置能力,拓宽消纳渠道。一是督促房建市政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加强项目源头减量工作,科学减少项目建筑废土外运量。二是配合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建设,强化
再生产品推广使用,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引进先进工
艺,加强技术攻关,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五)强化严管重罚,落实监管责任。会同区渣土办加大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废土处置监督执法力度,采取约谈、责令整改、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房建市政工程各方责任单位在处置建筑废土(含土方场内转运)时,选择经核准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车辆进行运输,确保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落实 “一不准进 ,四不准出”等文明运输措施。相关参建单位为我市国企的,视情况抄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行处理。
(六)强化分类处置,推行三类管理。依职责督促辖区内房建市政工程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废土分类管理,鼓励将施工产生的工程渣土按土体种类区分收运;工程泥浆经脱水、固化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工程垃圾推行分类管理,按材料种类区分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七)强化车辆管理,区分四类处置。根据建筑废土处置相关工作要求,运用行业信用监管手段,加强经核准建筑废土运输车辆从事50立方米以上建筑废土运输管理工作,严禁自卸货车(农用车)、箱式牵引车(集装箱车)和非法改装车进入房建市政工程工地现场承接建筑废土运输业务,落实项目源头管控。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自纠 (自即日起至2024年5月底)
建设(代建)单位牵头监理、施工、运输企业 ,严格按照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摸
排情况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
(二)全面整治提升(2024年5月—11月底)
一是坚持严管重罚。配合区渣土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日常巡查、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等,加大对使用未经核准的建筑废土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执法威慑,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废土运输源头管控。
二是加强平衡管理。督促指导所监管项目通过优化施工组织等方式,有效降低项目土方外运,落实项目土方平衡工作。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土方外运和完工核销工作台账,做好项目运输废土处置信息汇总收集工作。
三是促进资源化利用。力争落地建设不少于1个资源化利用场所,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管理水平,加大再生产品推广运用,力争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四是强化分类处置。督促房建市政工程以末端处置为导向,推行施工现场工程垃圾分类管理。
(三)全面总结提升(2024年12月底)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固化和完善建筑废土处置监管工作机制,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我区建筑废土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建筑废土处置监管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开展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抓手,加强建筑废土处置文明运输监管执法,促进建筑废土运输规范管理。
(二)加力监督管理。加强协同合作、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配合区渣土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巡查,强化行业信用监管手段运用,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取得实效不收兵。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公众号、广播、视频号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建筑废土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起 、教育一片、惩罚一家、震慑一批。同时及时报道整治成效,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广先进经验,扩大整治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有效遏制乱堆乱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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