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4-03-06-2024-002
  • 备注/文号:厦翔建〔2024〕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2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2024年春运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1-22 09:46

局属各科室、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保障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翔安大队、翔安公交公司、各相关运输企业:

  2024年春运自1月26日起至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2024年春运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将《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2024年春运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区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4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2024年春运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方案

  2024年春运自1月26日起至3月5日结束,历时40天。为做好2024年春运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按照市春运领导小组和区政府春运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针对客流量可能比前三年有大幅度增长的特点,坚持系统谋划,强化分类施策,高效统筹客货运输,优化各类运输方式的联运衔接,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聚焦春运重点环节、关键部位,严防各类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好行业稳定有关工作;强化各类宣传引导,合力打造“平安、便捷、温馨、诚信”的春运环境。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最优服务,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舒畅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2024年春运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对2024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指导、考核工作。

  组  长:卓根旺(局长)

  副组长:陈宁刚(副局长)

  丘盛文(交通运输科负责人、运输中心主任)

  徐国疆(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翔安大队大队长)

  吴世杰(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陈再声(翔安公交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朱彬山、王怡宾、林颖盛、朱秋英、王郁、苏武生、陈懋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由丘盛文兼任,副主任由吴世杰兼任。

  联络员:林颖盛、苏武生。

  局24小时值班电话:7889887;传真:7165353。

  三、工作任务

  全区春运旅客运输及中转客运量预计在304.44万人次,其中公交300万人次;旅游客运4.44万人次。为了安全、有序完成这一任务,交通运输及相关部门,必须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全力做实春运运力保障。

  四、主要措施及工作安排

  (一)所辖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

  1.负责所辖各种桥梁、涵洞、隧道、长坡、村镇过境段、自然灾害频发路段为重点的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工作;

  2.及时掌握和处置各类危害农村公路通行安全的涉路违法事件,组织协调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实施严厉打击偷盗、损坏公路标志、标牌的违法行为,做到管辖路段各自公路标志设置齐全。

  3.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养护;

  4.全面加强对农村公路的排查管理养护,要在春运实施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治理;

  5.对隐患暂时不能够消除的、正在施工路段以及临水临崖、长下坡、高落差路段,特别是冬季易产生冻害、雨天积涝的路段,要督促相关镇、街路长办和养护部门突击消除危害,及时设置警告或提示标志;要在急弯、坡道、背阴路段准备好足够的防滑砂土,确保行车安全。

  (二)道路运输管理

  1.检查各运输企业春运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预案、责任和运力落实情况;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2.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所有参加春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保养。加强对公交车的管理,检查公共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完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检查各旅游客运公司执行车辆安全例检、“三品”查堵、出车辆安全设施配备等情况。

  3.监督客运企业严格执行《交通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所属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要及时进行调换;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凌晨2点至5点禁止发车或停车休息的规定,监督客运企业对交警部门抄告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确保客运车辆运行安全,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

  4.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安装和更新动态监控平台及车辆动态监控设备,保证设备性能良好、正常使用,并配备专门人员对道路运输车辆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5.督促客、货运输企业针对恶劣天气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运输安全。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在低温多雪天气下为客车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并配备熟悉冰雪路面驾驶的驾驶员从事运输活动。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及时了解公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针对公路通行状况和气候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同时要强化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事前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加强综合运输体系间的联动预警。

  6.进一步完善应急运输预案,针对春运期间往北方向出行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情况,认真完善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系统部署。根据客流变化情况,要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值班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客运交通安全。

  7.要加强源头管理,逐车登记检查,严把客运车辆超员关;严格要求驾驶员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载、不强超硬会、不尾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特别是做到雪雾天气减速行驶,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并配备专门人员对交通运输车辆运营过程进行全天监控;加强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必要时取消有关驾驶员参与春运的资格;加强对乡镇公路客运车辆的检查,坚决杜绝无证营运,杜绝客运车辆夜间在低等级交通道路上营运。

  (三)优化落实防控要求

  今冬明春我省可能面临新冠、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和支原体肺炎等多种传染病流行期重叠,流行峰值交替的局面。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多病共防”,及早部署。要坚持底线思维,科学精准、“内紧外松”,保持适度有序的防控力度和节奏,继续落实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防控措施。要持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充分开展新冠及其他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干部职工、乘客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科(室)、各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和春运应急预案,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二)提高服务质量

  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文明城市风采开展春运志愿者服务“暖冬行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科(室)、各单位要实行春运值班、接收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要落实春运汇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特别是发生重特大事故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春运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局交通运输科。(联系人:苏武生,电话:7886220,传真:7886596)

  (四)加强应急值守

  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春运信息和要情通报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节日交通运输安全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五)严格责任落实

  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科(室)、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重大工作失职、失误的人员,严格按照“在职履职、失职追责”,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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