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4-02-02-2024-002
  • 备注/文号:厦翔住建交〔2024〕10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31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12-31 09:30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78号令),我局组织对2024年12月前以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名义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审查,决定对已被新规定替代的1份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无失效或者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现将《现行有效的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见附件1)和《废止的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见附件2)予以公布。凡已废止的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现行有效的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废止的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