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5 09:0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请与我局综合科联系(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9887;传真:0592-7889885;电子邮箱:xajs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畅通申请渠道,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扎实抓好日常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7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24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其他类信息2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588条、行政处罚类信息6条。

  二是持续深化重点专题公开工作。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项目竣工信息、项目施工信息、住房保障信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工作、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共交通)等公开信息440条,增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开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主要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开,并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更新、维护。同时,充分利用“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微信公众号传播迅速、获取便捷的特点,发布权威信息,在加强政民互动、推动公众参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累计发布266条,其中《路通商通心通新区蓄势高翔(一座隧道、一条地铁、一座大桥)》、《岛外大发展丨厦门:滨海东大道、翔安南路沿线景观完成提升,191栋建筑立面焕新》、《翔安大帽山路提升改造》、《大帽山路新圩至甘露寺路段提升工程一期完工通车》、《翔安区举行了一场建设系统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厦门翔安区举行建设质量大比武活动 180名工人角逐“技能状元”》等信息先后被“人民网”、“学习强国厦门平台”“厦门日报”“海西晨报”“厦视直播室”“特区新闻广场”等主流媒体收录报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局属单位或科室缺少从公众视角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识,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公开的深度、广度还须拓展、信息发布频率有所欠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强化内部统筹协调,积极探索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符合要求,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确保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发生信息处理费。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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