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4 1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区人力资源大厦707室;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9887;传真:0592-7889885;电子邮箱:xajs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专题专栏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做好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两个领域的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同时,按照标准目录公开要素要求,“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在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栏发布“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的信息。二是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信息公开。聚焦“六稳”“六保”,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六稳”“六保”栏目公布保障性住房最新动态,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的有效落实。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我局认真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及时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工作年度检查计划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的“双随机、一公开”栏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局将机构职能调整、权责清单、预决算、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年度报告、人事任免、双随机检查、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2021年度共制作政府信息82条,其中主动公开62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条、规划计划类12条、行政许可类3条、为民办实事类9条、安全生产类22条、其他主动公开类15条。

   

  (三)互动交流情况。我局把握“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方向,认真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2021年8月31日,在区政府网站解读《关于地铁3号线翔安区公交接驳专线方案的访谈》有关问题,提高群众对公共交通的知晓率。同时,在区政府网站开展翔安区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普及问卷调查表的网上调查和区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现状改进措施的民意征集活动。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人应提供信息、结果查询、流程图、申请表等事项,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今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均按时答复,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信用翔安”网站,实时更新双公示信息,截至12月31日,我区累计上报912条双公示信息,其中包含907条行政许可、5条行政处罚。开设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25条。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指南服务。通过提升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让翔安区群众切实感受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服务的高效和便捷。

  (七)规范信息管理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发布的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开设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等;二是将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区图书馆和档案馆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便于群众查阅。

  (九)监督和保障的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9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6.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虽已建立相关的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操作细则。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梳理和收集局系统内部各科室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公开信息并及时对外提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使社会公众提高对民生政策的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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