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2-15 17:13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区、关于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建设与交通工作部门实际,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区建设与交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42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权力配置运行,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对照市级和其他区的权责清单,今年4月份重新梳理印发了我局建设类的权责清单《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新梳理的建设类权责清单共291大项,362小项,其中:行政许可4大项,4小项;行政处罚237大项,308小项;行政监督检查24大项,24小项;其他行政权力4大项,4小项;公共服务12大项,12小项;其他权责事项10大项,10小项。

  同时,我局重新梳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定设立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予以取消,梳理完成后我局建设工程类中介服务事项1项,前置审批事项7项,将中介服务清单和前置审批事项清单等纳入清单管理。同时根据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将本单位“三定”职责,内设机构、局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

  (二)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主动对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结合我局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明确公开目录中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等要素,已于11月初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

  一是在我区政府网站设立了保障性住房专栏,及时公布保障性住房批次方案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及办事流程,加快行政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栏目建设,为公众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参政议政创造了条件,积极做到了宣传和解释疑惑工作,正确引导了舆论,并建立健全了公众意见和反馈工作机制,提高了公众意见网上答复频率。

  三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政策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目前在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94条。

  四是认真做好互动交流。把握“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方向,认真做好政策解读,2020年3月3日,在区政府网站解读关于《翔安区农村危房户和无房户解危解困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提高群众对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率。2020年8月25日,在区政府网站解读《关于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翔安区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解读》有关问题,提高群众对民生政策的知晓率。同时,在区政府网站开展翔安区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普及问卷调查表的网上调查和翔安区道路运输行业审批流程优化意见或建议的民意征集活动。

  五是做好政策解读。为全面解决我区困难家庭住房安全和住房困难问题,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我局起草、经区司法局审查通过,按规定提供报区政府备案后,于今年2月13日以区政府名义正式印发《翔安区农村危房户和无房户解危解困工作实施意见》,并发布至区政府网站进行政策解读。

  二、聚焦“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

  加强“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信息公开。按照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部署,牵头各镇街开展我区保障性住房的受理审核工作;及时公布保障性住房的批次申请方案;及时公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资产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通过网上信息公开,使政策信息公开更透明,让政策更加快速直达基层、直接利民。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国家、省、区、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局2016年7月全面推开行政监督检查事项的“双随机”工作。按规定完成了本单位的“两单、两库、一细则”的公开。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15日止,通过“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对区管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0年截至11月底共检查139个项目次,共派出执法人员695人次,专家417人次。发出136份责令改正通知单和违规事实确认单,对建造师监管记分1668.62分,对总监监管记分913.65分。检查结果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公示专栏公示检查结果。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推进“互联网”和系统审批,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理由纸质向电子化延伸、由窗口办理向网上办理延伸,同步接入电子监察,提供在线咨询服务等。我局所有依申请的办事服务事项131项全部进驻审批窗口及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根据要求,清理兜底条款、无谓证明并且梳理前置审批条件和中介服务要求,对办事指南的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细化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日常检查服务实用、内容准确、表格样表提供等情况,发现问题动态调整修改,确保办事指南的准确性。

  落实工程审批改革,涉及我局的“一件事”“一类事”按照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两个并联审批阶段办事指南,在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方面依托行政审批系统和信用平台,认真贯彻“双公示”制度,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时公开公示。依托“信用翔安”,将执法信息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的,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录入“信用翔安”的信用平台,依法予以开工公布,今年以来我局行政许可公示410余件次,今年建设类无行政处罚件。

  四、聚焦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5件,均按时答复,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审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系统、电话咨询、邮箱信件、当面申请等受理渠道,广泛宣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加强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创新解读回应工作方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和“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提高解读质量。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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