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05 15:06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14130号)文件要求,我局在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201515日前形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41231日,统计数据为20141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综合科联系(单位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707室;邮编:361102;联系电话:0592-7889887;传真:0592-7889885;电子邮箱:xaqjsj@xiangan.gov.cn

一、概述

2014,我局全面贯彻执行《条例》、《办法》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和兼职人员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结合建设部门工作实际,我局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管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群众密切关注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全年累计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95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不予公开信息80

一是通过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信息网、翔安区政府网、翔安区建设局网、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地公示栏、厦门日报等形式,主动公开土地房屋征收信息。

二是通过厦门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翔安区政府网发布公开招标区内招标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答疑、工程控制价、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全过程信息

三是在翔安区政府网、翔安区民生网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专栏,及时公布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法规及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地点、房源信息、配售信息,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四是在翔安区建设局网公布明确行政审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内容,做好全面、准确、及时一次性告知服务工作,提高行政许可服务质量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是加强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栏目建设,为公众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积极做到了宣传和答疑解惑工作,正确引导了舆论,并建立健全了公众意见和反馈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度生成195条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115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80条,主要作为内部信息的上行文和涉及个人隐私等的文件信息。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对照《条例》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成6大项,依法向社会公开。

1、机构职能人事任免。主要公开我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规则、工作职责、自身建设、办事指南以及人事信息等9条政府信息。如《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成立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公开我局制定的政策公告、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2条政府信息。如《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对周边房屋影响预防及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3、规划计划报告动态。主要公开我局制定的任务分解、调研通报、工作动态以及统计信息等58条政府信息。如《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第十号台风期间危房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4、统筹城乡事业发展。主要公开我局制定的征地拆迁、城乡统筹、社区服务、市容环卫等24条政府信息。如《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及周边的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要公开我局制定的质量安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以及信访维稳等19条政府信息。如《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室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6、其他以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类。主要公开我局制定的不属于上述大项的其他以及服务类型信息,共计3条。如《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根据《条例》第1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翔安区建设局网进行公开,部分信息还会通过政务公开、宣传手册等形式予以公开,便于群众浏览或办事需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涉及主要内容:局主要通过网络平台、来信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85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接到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085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根据我局职责,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作为内部信息的上行文和涉及个人隐私的文件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实行以来,我局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2014年全年未接到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0085月至今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建设部门是一个热点、难点较多的部门,信息量大且繁杂,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是兼职开展,无法做到专职专人,随着城乡建设信息公开量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使得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信息公开的时限途径方式等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开展中,我局将继续根据翔安区政府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报送审核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信息及时、完整和准确地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统计期限为2014整个自然年;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5

38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5

38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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