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6-005
- 备注/文号:厦翔农水〔2026〕1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9
新圩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2号)和《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省级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42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50万元下达你镇,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相应调减已下达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上年结转(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指标5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东寮社区提升、推广乡村振兴机制创新优秀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
收文后,请你镇按照上报的资金使用方案所列建设内容、时间节点等组织项目实施,及时录入“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系统,抓好执行落实,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请新圩镇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统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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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