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2-004
- 备注/文号:厦翔农〔2022〕1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9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指标办理通知单(编号:厦财农指〔2021〕33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安区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管方案的通知》(厦翔政〔2013〕216号)、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翔农〔2014〕42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经审核,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全区符合补助条件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猪7873头(大于10公斤),具体补助资金如下:
一、下达各相关镇(街)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62.984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47.238万元,相应调减已下达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专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指标;区级补助资金15.746万元,相应调减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年初预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补助经费”,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
二、下达2022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经费41万元,相应调减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年初预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补助经费”指标,具体分配详见附件2。各镇、街按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队伍人员稳定,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以上两项款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预算科目。
收文后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镇(街)要公开设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举报电话,并将养殖场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在辖区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户)。发放完成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示图片分别报送一份到区农业农村局备查。
附件:1.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经费分配表
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4.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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