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1-005
  • 备注/文号:厦翔农〔2021〕1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5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02-02 11:26
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转移支付指标办理通知单 编号:ZYZFNY2020035)及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翔农〔2014〕4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我区符合补助条件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猪7743头(大于10公斤),具体补助资金如下:

  下达各镇财政补助资金61.944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46.458万元,并相应调减已下达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专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区级补助资金15.486万元,并相应调减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初预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补助经费”指标。以上款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

  收文后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镇要公开设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举报电话,并将养殖场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在辖区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户)。发放完成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示图片分别报送一份到区农业农村局备查。

  附件:1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分配表

     2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1年1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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