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1 15:38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本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站(www. xiangan.gov.cn)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咨询报告中相关内容的,可与翔安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单位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邮编:361101;联系电话:0592-7889898;传真:0592-7889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本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建设法治机关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涉及农业、林业、水利和海洋渔业多个工作领域,2020年制作主动公开文件数100件,依申请公开文件数48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人事任免、农林水利事业发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类别。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公开机构职能人事任免信息12篇,主要涉及人事任免、行政权力清单等;二是公开农林水利事业发展信息71篇,主要涉及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各行业政策信息、业务发展、工作动态等,其中涉及农业农村发展的有37篇,主要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发展、蔬菜生猪生产、农村财务管理等内容。为抗击新冠疫情保障农业生产,发布农业生产应对新冠疫情相关信息5篇,助力全区抗击疫情,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保证农产品正常供给;三是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16篇,主要涉及森林防火、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渔业安全生产等信息。四是公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篇。

  

  (二)严格做好各渠道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各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群众信息查询的便利性,继续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信息的更新维护,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当日印发,当日网络公开”,极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益。严格按照时间和形式要求,定期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以纸质形式送达区图书馆、区档案馆,以网络电子化及纸质查阅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在公开机制建设方面,进一步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整和有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公开指南包含流程图、注意事项等项目内包含的信息,制定发布了“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翔安区政府网站专栏发布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16篇,助力农业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利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34

2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

 -15

6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8

+3

22

 行政强制

0

+2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22056131.6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2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2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2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机构改革、职能变动等因素造成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滞后。改进措施:督促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理解,掌握具体政策规定,提高工作的科学针对性、有效性。继续抓好涉农领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农民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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