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市里、区里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均及时动态更新,通过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行政职权目录及行政执法专栏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截至目前,已动态梳理行政权力413项,包括:行政许可27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295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检查48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上级委托下放0项。已动态梳理行政责任清单454项,并通过本局网站进行公开。已动态梳理本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5项,并通过本局网站进行公开。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是进一步推进政策公开透明。本局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示公告栏目、办事大厅栏目、政策法规栏目和在线访谈等栏目,对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等重要政策,及时进行公开。今年以来,已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38件。
二是推进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等事项,通过区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有关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进度等信息。今年以来,已办结各类项目、事项行政审批141件,有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公开的政务服务。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和惠农资金公开
及时对本单位年度预决算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年度有关涉农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强农惠农资金等民生支出信息,均通过本局正式公文印发,并在单位网站、区图书馆、区档案馆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解读回应
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今年我局牵头起草了《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农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厦翔政〔2016〕140号),文件印发后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按有关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和本局网站进行政策解读,帮助公众更全面了解该项政策有关内涵。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本单位业务工作特点,通过区政府网站和本局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开设了“关于翔安区生猪退养工作”和“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知识和工作”两期在线访谈栏目,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单位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九溪流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有关意见和建议,促进自身改进工作。
五、完善部门政务公开机制
一是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确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负责制,更好履行有关职责。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调整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坚持做到局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翔安区农林水利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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