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4 09:03

  2020年,翔安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按条例规定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现向社会公布翔安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查阅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可登录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xiangan.gov.cn/zfxxgk/zfxxgkzn/),或与翔安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吴顶曾里99号公共卫生大楼5楼;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9886;传真:0592-7889665;电子邮箱:xawjjzhk@xm.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权责清单、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医疗卫生等相关事项及时公布在翔安区政府网站,2020年,我局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2020年,我局制作依申请公开信息19条,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需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系统、电话咨询、邮箱信件、当面申请等受理渠道,广泛宣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公开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审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117条,其中主动公开20条,依申请公开19条,不予公开78条,不予公开信息主要为我局内部制度和自身建设情况。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创新解读回应工作方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和“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提高解读质量。

 

 

    (四)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利用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基本医疗卫生栏目,及时更新内容,让人民群众更多知晓医疗卫生方面的内容。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局于2015年5月开通“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微信公众号,2018年更名为“健康翔安”,2020年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卫生健康类信息377条,主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大力宣传卫生健康工作的改革思路、重点项目、重大成就及创新举措,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卫生健康热点,为群众提供卫生健康服务信息。

 

 

 

 

 

      (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科长、各卫生健康单位领导为组员,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由局综合科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一名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培训,坚持把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组织下属单位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学习,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各项规定。


  


    (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0年11月9日,我局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翔卫〔2020〕39号),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七)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均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切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厦门市除四害机构备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的承接工作。不断精简材料、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按标准实时更新维护办事指南,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从“承诺若干工作日办结”提升为“即来即办”,注销类事项均调整为即办,即办事项占区卫健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比例达50%,义诊活动备案、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备案、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中医诊所备案共6个备案类审批事项,均实现全流程网办和即来即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8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4

-103

1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4

0

34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4

170479.3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三是政策解读开展比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步工作中,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就医疗卫生领域的热点敏感问题开展政策解读,让人民群众知晓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法规,更好地享受医改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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