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区市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精神,围绕我区医疗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问题,聚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权力配置运行,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2020年4月9日,我局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厦翔卫〔2020〕10号),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结合职能划转,及时在区政府网站更新我局“三定”职责,全面展现政府部门权力配置情况。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局依据《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主体进行了细化分解。2020年11月9日,我局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翔卫〔2020〕39号),并在区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我局及时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截至2020年11月底,以我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统一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并动态更新。
二、聚焦“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2020年1月20日,我局陈红旗副局长在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加快推进我区母婴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解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有效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针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基层下拨各项财政资金和医疗物资,做好区卫生健康领域的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加大企业纾困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方便便捷的办事指南服务。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2020年,我局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放管服”工作三管齐下,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54项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均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翔安区政府网站深度融合、同步更新,一站式提供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审批服务事项下放目录的通知》(厦府〔2020〕34号)要求,我局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切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厦门市除四害机构备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的承接工作。不断精简材料、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按标准实时更新维护办事指南,积极推进全程网办、靠前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促进审批服务事项从“跑多趟”转化成“最多跑一趟”,从“承诺若干工作日办结”提升为“即来即办”,注销类事项均调整为即办,即办事项占区卫健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比例达50%。义诊活动备案、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备案、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中医诊所备案共6个备案类审批事项,均实现全流程网办和即来即办。通过提升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让翔安区群众切实感受到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的高效和便捷。
(三)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积极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宣传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个人信息防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四、聚焦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信息,截至12月14日,我局2020年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8条。
(二)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基本医疗卫生栏目,及时更新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医德医风建设、国家免疫规划、传染病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项内容,让人民群众更多知晓医疗卫生方面的内容。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局于2015年5月开通“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微信公众号,2018年更名为“健康翔安”,主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大力宣传卫生健康工作的改革思路、重点项目、重大成就及创新举措,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卫生健康热点,为群众提供卫生健康服务信息。根据工作需要,下属9家事业单位共开设微信公众平台8个,均能根据工作需要,实时更新有关卫生健康动态。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三)做好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红旗副局长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由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综合科指定一名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培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组织下属单位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学习,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各项规定,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也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
五、聚焦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全面梳理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按照26个国家试点领域的标准指引,全面梳理卫生健康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11月9日,我局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翔卫〔2020〕39号),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审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系统、电话咨询、邮箱信件、当面申请等受理渠道,广泛宣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加强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创新解读回应工作方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和“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提高解读质量。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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