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现向社会公布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6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可与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吴顶曾里99号公共卫生大楼5楼516室;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9656;传真:0592-7889665;电子邮箱:xa656@163.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条例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制作政府信息255条,其中主动公开41条,依申请公开43条,不予公开17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2018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下属单位下发了《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翔卫计〔2018〕64号),对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并公布了《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翔卫计〔2018〕81号),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质量等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制订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根据市区两级精神,制订了2018年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结合我局实际,对市区下达的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公开主体、责任单位、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依据。
二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报送,2018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制作政府信息255条,其中主动公开41条,依申请公开43条,不予公开171条。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成立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严把公文制订印发关,对宣传报道、主动公开信息落实审批制度,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五)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见翔安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2018年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说明。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渠道依托翔安区政府网站(http://www.xiangan.gov.cn/)、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http://www.xiangan.gov.cn/zfxxgk/)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已公开的41条政府信息中,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2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主要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未制订规范性文件,所以没有开展相应政策解读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2月26日,围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我局孙进兴副局长在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政策进行解读,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机构设置及审批、慢病示范区开展情况进行了解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0条,历年累计0条。
(二)不予公开的主要内容及其原因
2018年,我局不予公开信息共171条,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内部事务等内容,不予公开原因为内部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2008年—2018年未接到因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为。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随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清查及审查程序的日益完善,我局全年没有制订规范性文件,也没有开展相应政策的解读工作。新媒体利用较少,虽然开设了微信公众号,但主要用来进行新闻报道宣传,尚未应用到政府信息公开领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制订关,落实好前置审查程序。加强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运用,邀请局主要领导或分管区领导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附件:附表
附件
附 表
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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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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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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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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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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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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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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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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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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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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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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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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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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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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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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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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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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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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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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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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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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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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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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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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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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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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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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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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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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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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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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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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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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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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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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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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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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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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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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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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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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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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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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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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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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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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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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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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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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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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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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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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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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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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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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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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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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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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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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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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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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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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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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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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