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局领导积极参加在线访谈栏目,开展政策解读,有力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组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制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网站管理方案、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服务公开,在区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公开业务办理程序、标准和时限;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渠道,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信息。
二、重点自查事项落实情况
(一)“五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推进清单及监管信息公开。制订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托卫计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收费目录清单情况。我局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收费目录清单均公布于区网上办事大厅。三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先后就爱国卫生、慢性病防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征集意见,并公布征集结果。四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月份,公开了《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翔安区卫计系统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5月份,公开了《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8月份,公开了《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结果的公示》。
(二)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在区卫计局首页开设法规文件专栏,配套文件政策解读。二是开展在线访谈栏目,2016年1月、6月、7月分别开展在线访谈3期,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答疑释惑。三是积极收集研判舆情。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制度,每天有专人负责网上舆情监测并记录,今年接收处理舆情3起,无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三)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管理制度》,下发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黄树兰副调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分工,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开发布。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由综合科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四)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制订政务公开相关配套措施。根据市区两级通知,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2016年,先后就爱国卫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慢性病防控等内容进行网上调查3次,积极征求人民群众意见。三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建立机构职能人事任免、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报告信息等14个公开目录,针对公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负面清单。四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每季度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五是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政务服务开展情况及政务公开平台渠道建设情况
推行政务服务公开,实行网上办事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依据市卫计委下发的办事指南,在区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卫计局网站公开了10项行政许可、7项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对全面两孩实施等重大政策梳理汇总,集中发布。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等重大政策,集中在翔安区政府、翔安区卫计局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栏目进行解读。开通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微博,每月更新2-5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知识还不够全面。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的人员参加培训较少,知识掌握还不够全面。
二是政务公开新媒体渠道还不够多元。我局主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新媒体利用渠道还不够丰富多样。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
二是拓展局网站功能,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主渠道作用。
附件: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表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9日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表
自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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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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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做法及
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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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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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五公
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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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集中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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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局网站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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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翔卫计〔2016〕128号、翔卫计〔2015〕110号、翔卫计〔2016〕53号三份文件,均公开在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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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收费目录清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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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收费目录清单均公布于区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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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收费目录清单均公布于区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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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是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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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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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先后就爱国卫生、慢性病防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征集意见,并公布征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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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难点或亮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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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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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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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政策
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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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全年政策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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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设立了法规文件,并配套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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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2016年无制订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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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是否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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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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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规范性文件时,按照“谁制订、谁解读”要求,一同报批政策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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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材料是否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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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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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2016年无制订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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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政策、接受媒体采访或参加在线访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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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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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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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开展解读政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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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就爱国卫生、全面两孩政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开展在线访谈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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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翔安区卫计局网站开展在线访谈3期,就爱国卫生、全面两孩政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进行解读,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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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社会
关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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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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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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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有专人负责网上舆情监测并记录,今年接收处理舆情3起,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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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提供新闻稿、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组织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回应舆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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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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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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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回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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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无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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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无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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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和考核
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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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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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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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翔卫计〔2016〕80号),制订《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管理制度》(翔卫计〔2016〕94号),下发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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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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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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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黄树兰副调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分工,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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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政务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及工作人员稳定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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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齐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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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综合科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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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是否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是否不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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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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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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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机制
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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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相关配套措施的制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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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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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两级通知,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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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了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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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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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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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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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网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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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就爱国卫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慢性病防控等内容进行网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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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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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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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构职能人事任免、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报告信息等14个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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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开展本机关、本辖区、本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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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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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区政府统一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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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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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提供咨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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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入驻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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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与区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三星率达100%,均可实现网上预约、网上预审、在线咨询、审批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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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业务办理程序、标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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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区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业务办理程序、标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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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区网上办事大厅共公布了38大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包含办事程序、标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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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具体业务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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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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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业务审批结果均公示于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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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融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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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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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局使用政务中心太极审批业务系统,无自建部门业务审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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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渠道
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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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设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情况,分专题梳理汇总重大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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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对全面两孩实施等重大政策梳理汇总,集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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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等重大政策,集中在翔安区政府、翔安区卫计局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栏目进行解读,并利用翔安区卫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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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公开新媒体,并定期更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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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了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微信公众号,并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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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每月更新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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