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局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厦门市翔安区审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行政中心8号楼306室;邮编:361102;电话:7889836;传真:7820966;电子邮箱:xasjj110@126.com )。
一、概述
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局紧密结合我区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审计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审计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翔政办〔2017〕57号)要求,对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制定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逐条落实,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局主要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细化部门分工任务,综合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各司其职,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确保年度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将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公布了《2016年度翔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香山风景名胜公园核心区二期工程决算结果》《部门权责清单》等,保证各项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全体人员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底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类
2、审计政策法规类
3、审计行政执法类
4、审计业务工作类
5、审计政务动态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通过福建省审计厅网站的政务公开和三级审计共享平台,公开我区审计重要工作动态等。二是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我局生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及时报送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供市民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全年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办法》,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控制度,不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一些审计结果公开程度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配备不足。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工作人员兼职办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将着重加强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力争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审计政务信息。二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审计整改和审计工作动态,及时在网上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3 |
29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3 |
29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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