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局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厦门市翔安区审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审计局610室;邮编:361102;电话:7889836;传真:7820966;电子邮箱:xasjj110 @126.com )。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翔安区经济责任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同局机关合并开展。2014年,我局紧密结合我区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公开了《2014年度翔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公告》。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暂无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三)重大公开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暂无重大公开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暂无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年度暂无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等配套制度的通知》以及《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并进一步规范了制度细则。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对规范政府自身行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作用。二是不断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不断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组织保密人员参加培训,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四是继续加大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的专业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把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截至2014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历年累计公开1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类信息2条,部门信息14条,提供服务类信息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主要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局均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局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能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全年及历年均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不全面,受传统观念、思维习惯的影响以及条件、场所的限制,我局目前以政府信息网公开为主,宣传栏公开为辅,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较单一,使公众不能充分了解信息。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切实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把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地公开,对于涉密的不能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从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形式和内容,探索以微博、微信等方式向外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一步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