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4 08: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可与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6楼614,电话:0592-7889026,传真:0592-7889552,电子邮箱: xarszhk@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翔安区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指引以及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统一指导下,立足我局实际,不断推进区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制发主动公开正式文件18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区档案局和图书馆,全年累计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195条(含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办事指南111条,涵盖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人社业务领域;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福建厦门)发布行政许可105件,行政处罚3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内容,推进网上受理平台以及线下依申请受理平台建设,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2023年共接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一年度结转受理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综合科,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科负责人兼任副主任,指定专人处理日常事务;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遵守政务公开操作流程,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时公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方案、抽查结果,及时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信息,动态完善省网办事大厅我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区政府办公室统一指导下,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不断完善丰富板块内容,全面推进人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同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线下公示栏等多载体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拓宽公开渠道,以多样化形式为群众提供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同时我局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有些版块内容更新频率不够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形式不够多样化,网站阅读的吸引力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及时把关系民生保障、就业创业等人社领域政策文件发布到网站,同时灵活利用图解等方式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3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为0元。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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