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5 09:1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录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6614,电话:0592-7889985,传真:0592-7889552,电子邮箱xarszhk@xm.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我局共生成104条政府信息(正式文件),其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2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71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作为内部信息的上行文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秘密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文件信息等。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一是政府机构信息。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是机构设置、人事任免信息。公开各种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任免信息;

  三是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所有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统一发布在翔安区公共信用管理平台;

  四是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信息。公开所有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

  五是人社业务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包括区人社局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或年度报告等;

  六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主动公开我局2020年度预算和2019年度决算情况;

  七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20年3月,我局开展了1次局长与群众在线交流访谈活动,就疫情期间促进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和网民进行了交流,对相关的政策和问题进行了专题解答。同时在区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板块对《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的若干措施》做了解读。

  (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1、规范公开内容。我局以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二是持续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

  2、维护网站平台。整合区政府网站我局业务板块,人社局业务板块包括:机构设置、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行政权力清单,其中人社局公开目录里涵盖了机构职能、人事任免、政策性文件、劳动保障就业创业文件等,进一步推进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等信息公开,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3、推进全面公开。一是推进年度预决算及年度方案报告公开。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资金专栏公开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和2019年度部门决算,在“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方案及抽查结果,在年度报告专栏公开信息工作方案及年度报告。二是推进人社系统民生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累计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77条,其中人才招聘、考试、体检、拟聘、职称评审等人事信息62条,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信息4条,就业创业类11条,劳动保障类10条,社会保险类13条,其他各类公示公告77条。

  

  三是通过就业信息发布系统在每周三、五的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现场发布岗位信息。2020年累计发布岗位信息5.9万个(次);每周在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岗位信息,并向各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推送,让群众能及时了解岗位信息。四是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0年在翔安区公共信用管理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96条。

  4、推进便民平台及时办理。我局认真落实12345便民服务平台有关规定,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积极做好我局信访、便民咨询、投诉工作,做到及时联系、及时处理、及时办结。2020年,累计处理12345平台件1174件,及时答复率100%。

  5、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我局目前有一个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翔安区人社局。2016年06月22日开通,采取外包的方式运营,主办及运营单位为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推送消息677条。落实《翔安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办法》,确保及时更新、定期发布、内容真实、信息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1、落实公开制度。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相关配套制度,遵循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严格落实《翔安区人社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翔安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翔安区人社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校对、保密审查、发布审批、发布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2、加强工作组织及经费投入。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综合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以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等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投入18300元作为翔安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维护费用。

  3、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利用区政府网站,登载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制度,包括:机构设置、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行政权力清单、公示公告、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办事等内容和栏目。其中“网上办事”中的“办事指南”栏目按照企业办事和个人办事分类,将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申报材料、依据标准、流程时限、申请表格等在网上公布,为企业和群众了解查询政务信息和各类办事事项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信息平台。同时,在做好网站公开渠道建设的基础上,利用人才档案查询系统和翔安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了群众了解掌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渠道。

  4.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2020年9月24日收到张水强提交的关于“社保政策咨询,社保资金支付凭证,住房和城乡建设社保资金预留承诺书,申请人本批次征地社保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时办结。

  (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在区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专栏设立“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板块。及时在专栏发布“翔安区社保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翔安区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及时上传省市各级关于基层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和文件6条。“翔安区社保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涵盖一级事项7条,二级事项45条,“翔安区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涵盖一级事项4条,二级事项12条,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进一步推动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0

  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6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039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强学习政务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费用为0元。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