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7 15:20
      引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翔政办201863号)的要求,在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区政府办的指导、协调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201913日前形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同时按时统计、上报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数据,2018年度统计区间为11-1231日;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报告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联系(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6614,联系电话:0592-7889985,传真:0592-7889552,电子邮箱: xarljzhk@xiangan.gov.cn

  一、概述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局信息公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的,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大力推行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8年我局围绕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四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权责清单、社会保险信息、就业服务信息、人事机构任免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同时加大政策回应力度,使群众能够更加直接方便地了解我局的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2018年度,我局共生成政府信息(文件)228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78条,不予公开文件数150条,凡公开文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予以公开。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运作机制,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让服务对象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人社信息。

    一是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今年来主动公开我局发文27件,新增行政许可51条。在翔安信用平台累计录入信用信息127条。开展政民互动活动:2018年开展网上调查1次,网上民意征集1次,领导在线访谈节目1次。二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2018年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发文(厦翔人社201887号),公布在区政府网站“人社局-行政权力清单”栏目上。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共170,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51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公共服务28项,其他职责事项38项。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厦翔人社201839号),更新了监管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完成了全年的两轮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公布在区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822日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201896日在区政府网站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二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整合公开栏目,公开目录涵盖了机构职能人事任免、政策性文件、劳动保障就业创业文件、行政许可处罚文件、年度报告总结、权责清单等,同时及时更新了“民生领域”中“就业服务”、“劳动保障”板块的信息,进一步推进了就业创业、劳动关系和社会救助托底保障等信息公开,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一是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今年来实时动态梳理服务事项,入驻审批中心的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部“最多跑一趟”。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23项,“最多跑一趟”事项46项。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增加自助机:先后采购社保业务自助查询机、社保业务自助办理机、银联非税收入缴款机等自助设备,放置在区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维护办事指南:根据权责清单的调整,实时维护相应网上办事指南;将所有依申请事项升级为便民服务事项。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取消社保查询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取消向群众收取证照复印件,取消向群众要求出示有本局核发的证照,营级以下军转干部办理企业参保人员退休资格核定的,取消要求申请人提供《厦门市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享受生活困难补贴资格确认表》,简化办事材料;将“(企业、个人)移交社会化管理手续”事项由依申请变为依职权,取消“企业工资总额手册备案”事项,极大方便了广大群众和企业。三是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入库并签章行政审批业务电子证照2003条,新增退休证电子证照,有效充实了信息共享数据库。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一是整体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统一在办事大厅设立便民咨询服务台,做好咨询引导、自助机操作指导等工作,为办事群众解决困难和提供服务。二是在办事大厅摆放办事指南二维码宣传栏,公开咨询电话、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社会监督。围绕窗口工作人员在岗履职、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等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窗口进行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倾向性问题进行通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严肃查处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善服务,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全新工作模式,推广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自助服务等措施,所有事项的内容、流程、时限与市级保持一致,努力把基层窗口打造成群众满意的便民网点。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细致梳理中心服务事项、权责清单,全面排查解决难点痛点堵点。一是动态梳理权责清单(厦翔人社201887号),确定办理事项共170项,明确事项具体内容、责任主体、流程环节、办结时限等要素,更新办事指南,大力提升办事服务能力。二是全力打造“十五分钟便民服务圈”,遵循后台不变前台变、职责不变履职方式变的原则,分三批推动办理事项前移。根据市局调整,先后累计前移到镇街公共服务事项27项,前移到村居公共服务事项25项,方便了广大居民就近办事三是进一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完善增加网上办理事项,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梳理后一趟不用跑”23项,最多跑一趟”46项。做到入驻审批中心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为一趟不用跑或者最多跑一趟事项。

   三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2018年我局更新整合了区政府网站本局信息公开板块的项目六个,更新整合了我局公开目录的四大板块。内容上今年来主动公开我局发文27件,新增行政许可51条,累计在翔安信用平台录入信用信息127条。定期更新网站首页“民生领域”里“就业创业”、“劳动保障”等板块信息,及时上传“双随机、一公开”、“公示公告”等板块内容。有效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我局2016年开通了翔安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主要服务领域包含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民生政策,提供岗位信息、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功能涵盖线上线下活动、咨询管理,菜单栏的搭建与管理,证件管理,自动回复功能、办事指南、证件查询、档案查询、法律法规、招聘信息等功能。2018年总共推送消息149条,关注人数3445人。

   3、落实12345平台应用。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市、区《信访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积极做好我局信访及12345平台办理工作,今年来,累计处理信访件163件,其中12345平台116件,传统信访32件,政民互动13件,人民网答复2件,及时联系率100%,答复率100%,矛盾化解率100%,未发生超期件。

   四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翔政办﹝20186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方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规范流程。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我局以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继续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二是健全政务宣传工作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我局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政务宣传工作。三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在区政府网发布相关政务信息,做好办结情况的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在网络上及时查询办理情况;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计划,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及时回复相关申请。四是落实网上信息发布审批单制度。每一条发布的信息先由拟稿科室校稿,接着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查,再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发布,最后送区政府办信息中心进行最后核准发布。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2018年完成对政府网站我局“公开目录”的整合,“人社局”下设六大板块,分别为机构设置、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年度计划及报告总结、行政权力清单;其中公开目录下设四大板块,分别是机构职能人事任免、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劳动保障就业创业、行政许可采购收费。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相关配套制度,遵循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2008年来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暂行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2018年依据相关配套制度和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制作、保密审查、发文审核、发布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由局综合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全面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翔政办﹝201863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投入18300元作为用于翔安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维护费用。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利用区政府网站,登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制度,包括: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办事指南、公示公告、新闻动态、政策法规、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内容和栏目。其中办事指南栏目按照企业办事和个人办事分类,将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申报材料、依据标准、流程时限、申请表格等在网上公布,为企业和群众了解查询政务信息和各类办事事项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信息平台。同时,在做好网站公开渠道建设的基础上,利用人才档案查询系统和翔安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了群众了解掌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并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确认后依托区政府网站专栏公开。2018年度生成的228条政府信息(文件)中主动公开78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150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作为内部信息的上行文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秘密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文件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一是区人社局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命、工作职责和机构联系方式;二是区人社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批复情况;三是社保、就业、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并根据工作情况和年度更替及时补充和更新;四是区人社局相关工作的建设或实施方案;五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来源为区人社局正式发文文件,当年政府信息生成后按《条例》规定于二十个工作日内经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主要是通过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公开,部分公开信息还通过在办公场所的宣传栏张贴和在社保自助服务机发布信息等方式予以公开,便于群众浏览或办事需要。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进一步落实市、区两级对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要求,明确政策解读责任。20183月,我局开展了1次局长与群众在线交流访谈活动,就就业登记排查有关内容政策和网民进行了交流,对相关的政策和问题进行了专题解答。除了局公开目录外定期更新了网站首页“民生领域”中“就业服务”、“劳动保障”板块的信息,及时发布“双公示”、“双随机”板块信息。今年我局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配置工作人员,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涉及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劳动工资等方面的舆情。今年未出现涉及我局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依照《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受理,制印相关流程图、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表格文书,并设立现场受理台、受理电话、网络平台窗口,指定人员兼职受理申请。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含2018年度及历年累计数据)、主要受理方式、数据居前的申请事项等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方式受理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8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85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分别为:

   1.网上申请1件:2013616日,申请公开2013年厦门市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及翔安区政府对这一文件的实施细则。

   2.信函申请1件:20131127日,要求说明在2013128日发布的人才招聘公告中将农林水利局的检疫检验协管员岗位的招聘性别限制为男性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85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答复2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根据我局职责,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作为内部信息的上行文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内部信息或秘密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文件信息等。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全年未接到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0085月至今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局综合科牵头开展工作,只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无专职人员,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克服人员不足问题,把工作做到最好;二是加强学习,提升水平。尤其要做好信息发布前的文稿审核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分析研究,总结经验,促进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8

  59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8

  59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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