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05 09:09

  引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在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区政府办的指导、协调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2016年1月5日前形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同时按时统计、上报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数据,2015年度统计区间为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报告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机关综合科联系(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3楼304,联系电话:0592-7889632,传真:0592-7889552,电子邮箱: xarljzhk@xiangan.gov.cn)

  一、概述

  (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我局信息公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的,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大力推行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5年度,我局共生成政府信息14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54条,不予公开文件数89条,凡公开文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予以公开。2015年我局注重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社会保险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同时加大政策回应力度,使群众能够更加直接方便地了解我局的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运作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让服务对象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人社信息。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编制完成《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清单》,明确行政权力88项,公共服务事项41项,并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布。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对外公布了《2014年度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说明》、《2014年决算公开信息表》、《2015年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说明》、《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每月对外公布社会保险信息,包括五险的参保人数、开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的份数、失业救济金发放人次和金额、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张数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数据,方便广大群众查询和了解我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二是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在2015年对外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设置、职责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指南、服务承诺、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有关政务信息内容基础上,2015年增加了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和社会保险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进一步落实市、区两级对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要求,明确政策解读责任。在局网站公众互动平台开设“领导访谈”栏目,今年以来,局领导和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先后3次与广大群众在线交流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对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和问题进行了专题解读。同时,通过“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栏目向广大群众征集对我局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今年共向社会发布网上调查内容5项,民意征集内容4项。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相关配套制度,遵循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2008年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暂行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2015年依据相关配套制度和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对我局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改,进一步理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制作、保密审查、发文审核、发布登记工作,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为更好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我局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明确局综合科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科室,并投入5000元作为工作经费。

  (五)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利用区人社局门户网站,登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制度,包括: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办事指南、公示公告、新闻动态、政策法规、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内容和栏目。其中“办事指南”栏目按照企业办事和个人办事分类,将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申报材料、依据标准、流程时限、申请表格等在网上公布,为企业和群众了解查询政务信息和各类办事事项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信息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并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确认后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2015年度生成的143条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54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89条,主要为作为内部信息的上行文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秘密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文件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一是区人社局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命、工作职责和机构联系方式;二是区人社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批复情况;三是社保、就业、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并根据工作情况和年度更替及时补充和更新;四是区人社局相关工作的建设或实施方案;五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来源为区人社局正式发文文件,当年政府信息生成后按《条例》规定于二十个工作日内经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部分公开信息还通过在办公场所的宣传栏张贴和在社保自助服务机发布信息等方式予以公开,便于群众浏览或办事需要。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进一步落实市、区两级对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要求,明确政策解读责任。在局网站公众互动平台开设“领导访谈”栏目,今年以来,局领导和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先后3次与广大群众在线交流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对《翔安区关于进一步促进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社会保障卡交易密码设置、年终岁尾如何防范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等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和问题进行了专题解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依照《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受理,制印相关流程图、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表格文书,并设立现场受理台、受理电话、网络平台窗口,指定人员兼职受理申请。

   (一)本年度及历年累计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涉及的主要内容等情况。我局主要通过受理台电话、网络平台、来信方式受理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5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至2015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分别为:

    1.网上申请1件:2013年6月16日,申请公开2013年厦门市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及翔安区政府对这一文件的实施细则。

    2.信函申请1件:2013年11月27日,要求说明在2013年1月28日发布的人才招聘公告中将“农林水利局的检疫检验协管员岗位”的招聘性别限制为男性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5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至201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答复2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根据我局职责,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作为内部信息的上行文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内部信息或秘密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文件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2015年全年未接到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008年5月至今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由综合科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认真借鉴和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认识,逐步强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互动,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局网站的栏目、功能、内容进一步完善,依据公开要求收集整理更加丰富的相关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率、时效性,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4

37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4

37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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