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在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区政府办的指导、协调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2013年1月8日前形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发布;同时按时统计、上报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数据,2012年度统计区间为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翔安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机关综合科联系(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3楼304,联系电话:0592-7889632,传真:0592-7889552,电子邮箱: xarljzhk@xiangan.gov.cn)。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变更情况。按市、区机构改革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由原厦门市翔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改为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主要由原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与区公务员局职责两部分组成,主要负责翔安区内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创业就业、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并按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更好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分别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并根据《条例》要求,确定局综合科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科室,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其具体职责。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局2008年已制定《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暂行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2012年依据相关配套制度和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送交、协调、受理与考评工作,并加强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和发布登记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2012年度,我局共生成政府信息116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41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条,不予公开文件数75条,凡公开文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予以公开。
(四)学习和落实相关政策文件情况。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的相关配套制度,遵循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局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改,进一步理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制作、保密审查、发文审核、发布登记工作,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根据区政府办统一部署,在《指南》和《目录》基础上,编写《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和《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采编分工》,明确梳理要求和任务分工,印发给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遵照执行,采编梳理阶段各负其责,按照《条例》要求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并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确认后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2012年度生成的116条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41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75条,主要为作为内部信息的上行文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秘密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文件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一是区人社局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命、工作职责和机构联系方式;二是区人社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程序(指南)和办理批复情况;三是社保、就业、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并根据工作情况和年度更替及时补充和更新;四是区人社局相关工作的建设或实施方案;五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来源为区人社局正式发文文件,当年政府信息生成后按《条例》规定于二十个工作日内经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根据《条例》第1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人社局主要通过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部分公开信息还会在办公场所的宣传栏张贴予以公开,便于群众浏览或办事需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严格依照《厦门市翔安区人劳局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受理,制印相关流程图、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表格文书,并设立现场受理台、受理电话、网络平台窗口,指定人员兼职受理申请。
(一)2012年度政府信息数量、涉及主要内容和答复情况:2012年度区人社局共制作政府信息116份。我局主要通过受理台电话、网络平台、来信方式受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2年全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办理情况:2012年全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方面及不予公开原因。根据我局职责,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作为内部信息的上行文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内部信息或秘密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文件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2012年全年未接到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008年5月至今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工作流程还不够流畅,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还要进一步拓展;载体建设还比较单一,主动公开的便民性仍需进一步提高。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业务涉及信息的特殊性,大部分信息牵涉面广而复杂,保密要求较高,部分政府信息未能及时发布更新;人事、社会保障方面部分业务信息涉及保密性、个人身份信息等原因,大部分不宜公开或只能依申请部分公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从当前存在的问题出发,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改进,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协调、报送、保密审核和申请受理的流程。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理顺工作流程;二是积极配合区法制机构根据本部门职能组织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和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四是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依托区政府法制机构建立的相关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五是强化便民性和服务意识,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侧重增加民众普遍关心如有关劳动、就业创业及社会保障方面服务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深度和力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2013年1月4日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1 |
26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1 |
26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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