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9 09:58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要求,由翔安区财政局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翔安区财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翔安区新店街道祥福路2005号2号楼204室;邮编:361101;电话:0592-7886578;传真:0592-7889587;电子邮箱:xaczjzhk@xm.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1件,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人事类信息3条,其他主动公开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除2件为2022年12月底受理、结转下年办结外,其余均按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我局不掌握相关信息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机制,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在制定公文时将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预审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执行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程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公开运行,安排专人负责政府官方网站的维护,按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栏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深入分析全区财政收支情况,每月按时完成和公开全区预算收支执行分析报告;稳步推动地方政府债务公开,重点公开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等;推动全区各预算单位做好发布政府采购公告、结果公告,采购合同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2022年度,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形式与要求,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持续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日常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干部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引导干部职工增进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