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4 18: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翔安区财政局联系(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行政中心2楼204办公室;邮政编码:361102;电话号码:0592-7886578;传真号码:0592-7889587;电子邮箱:xaczjzhk@xm.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重点信息公开。一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我局已分别将经区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预算调整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20日内在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牵头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在财政批复后20日内在区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二是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变化情况及原因,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债务信息公开。在2020年度政府决算报告中披露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并根据要求公开在翔安区政府网站上,同时在区政府网站财政资金专栏公开置换债券存续期信息。四是绩效管理公开。2021年由各预算单位在区政府网站上随部门预算说明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及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随部门决算说明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五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区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已由采购主体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此外,我局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也均依法依规对外公开。

  (二)行政权力信息公开。2021年,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区金融办增加权责事项8项,其中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各1项,行政处罚3项、其他权责事项3项。所更新事项已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区财政局制定主动公开文件16件,已全部在区政府网站-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板块中公开,其中包括人事信息3件,其他各类公示公告13件,规范性文件0件。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1年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的2件。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26个国家试点领域的标准指引,全面梳理财政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编制《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采购部分)》,并及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领域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

  (七)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2021年,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我局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切实推进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及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的手段和途径较为单一的问题。下一步,将加大推进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制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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