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2 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翔安区财政局联系(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行政中心2楼204办公室;邮政编码:361102;电话号码:0592-7886578;传真号码:0592-7889587;电子邮箱:xachq@xm.gov.cn)。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度区财政局制定主动公开文件25件,已全部在区政府网站-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板块中公开,其中包括人事信息3件,政策性规范性文件3件,其他各类公示公告19件。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2020年,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结工作经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安排,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继续加强各科室、各办及各下属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切实推进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1.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部门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我局全面梳理了涉及财政领域的权责清单事项,发布《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调整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翔财〔2020〕14号),公开权责事项132项,明确权责事项、设定依据、事项类型、责任主体以及行使层级;二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公开2020年度翔安区财政监督检查安排和检查结果。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区级《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采购部分)》进一步明确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开标准,规范公开要求。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债务信息公开。我局已将地方政府性债务中债务规模、举债数额、偿还数额等相关信息纳入2019年度政府决算报告,于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通过在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对2019-2020年度本级政府债务及置换债券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进行公开,对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向公众披露债务举借等有关信息;二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按新《预算法》规定,我局已分别将经区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20日内在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三是绩效管理公开。2020年我局部署各单位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随2019年部门决算报告公开2019年专项绩效自评情况,并选取9个试点单位公开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四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区政府网及政府采购网站,及时发布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依法监督,严格落实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五是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于区政府网专栏公开2020年度涉众型经济金融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4.规范性文件公开。2020年,我局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政策性担保业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翔财〔2020〕8号)、《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应急还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翔财〔2020〕9号)、《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翔安区市属国企高层次人才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翔财〔2020〕29号)3份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同步进行政策解读。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1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8

127829.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数量较少。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情况

    一积极探索多种形式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公众关注的财政领域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