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履行的法定职责。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网站形式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或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翔安区财政局综合科(翔安区区政府大院2号楼204室,邮编361102,联系电话:7889237,电子邮箱:czjzhk@xiangan.gov.cn)。
一、概述
(一)机构和人员概况。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成立于2003年9月,设有综合科、预算科、农业科三个业务科室,下辖翔安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财政审核中心、会计委派中心四个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88人,其中:在编干部63人;党员干部46人。
(二)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扩大公开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将属于保密范围以外的财政行政管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主要有责任清单、行政职权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三定方案、人事信息、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方便了群众的查阅。三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翔安区财政局网站,努力做到网站更新与信息报送同步。四是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将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上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0条,不予公开信息629条。自2008年5月1日以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类。主要公开本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规则、工作职责、自身建设、办事指南以及人事信息等14条政府信息。如《关于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类。本年度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类文件公开。
3、其他以及服务类。主要公开本部门制定的服务类型信息,共计12条。如《关于改革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选择办法及规范区本级采购人采购行为的通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根据《条例》第1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2015年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利用翔安区财政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未接到公民当面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现场接受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5年未接受依申请公开办理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5年度无待答复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主要为单位内部信息及涉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体现为民、便民服务,目前我局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律免收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及历年均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已经有七年多了,我局的公开工作已入“轨道”,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一座快捷畅通的桥梁。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7 |
42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7 |
42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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