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本报告是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为2011年1月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翔安区财政局综合科联系(单位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行政中心2号楼202室;邮编:361102;联系电话:0592-7889736;传真:0592-7889587;电子邮箱:czjzhk@xiangan.gov.cn)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六个指挥部、一个管委会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财政性资金使用信息10条。
(二)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与文化体育局 厦门市翔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厦门市翔安区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类信息6条。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的通知》等公共服务类信息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翔安区财政局网站,本年度暂无开通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充实领导机构。增加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二是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制定《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密管理规范制度的通知》,加强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8年5月1日以来,翔安区财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条,其中2011年60条;累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17条,其中2011年4条;2011年不予公开信息68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人事任免。主要公开本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规则、工作职责、自身建设、办事指南以及人事信息,共计13条。如《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成立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
2、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公开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公告、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信息,共计17条。如《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与文化体育局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通知》。
3、规划计划报告动态。主要公开本部门制定的规划、计划、报告等信息,共计1条。如《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翔安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等规划类信息1条。
4、其他以及服务类。主要公开本部门制定的其他及服务类型信息,共计29条。如《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的通知》。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根据《条例》第1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本局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未接到公民当面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现场接受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体现为民、便民服务,目前我局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律免收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及历年均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区法制办人员为局相关工作人员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拓宽公开内容,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0 |
205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60 |
205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件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件 |
条 |
0 |
0 |
行政申诉数件 |
条 |
0 |
0 |
二○一二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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