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4 0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翔安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翔安区投资大厦1111室 ;邮编:361102 ;电话:0592-7889765 ;传真:0592-7889767);电子邮箱:xasf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对本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条数24条,主动公开信息9条,其中机构职能人事任免1条,司法行政工作信息7条,其他类信息1条,不予公开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需填写《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经审核后方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要求重新梳理机构职能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确保平台信息规范化设置。利用我局公示栏、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新媒体等各种公开载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2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数量偏少;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缺乏多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2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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