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6-06-01-2020-007
- 备注/文号:厦翔民〔2020〕5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9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厦翔安办〔2020〕9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安全生产过程,聚焦重点任务、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治理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特点,认真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整治违规“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及时抄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围绕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假日,加大火灾防控力度,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二)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于 2020 年 12 月底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冬春期间组织开展一次高层建筑消防通道清理,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清理行动,如遇清理困难,及时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集中协调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三)深化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对电动车在机构内私拉电线充电、没有按规定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居住区域没有落实实体墙分隔等“硬隔离”措施的问题,加大检查力度,持续深化治理整治。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进一步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有条件的可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四)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对机构内有无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深入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不符合要求的,各责任科室要督促要机构自行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五)开展可燃物清理
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因烧杂、焚烧垃圾等引起多起火情。区殡仪服务站要定期开展林缘可燃物清理;区社会福利中心、长寿村老人公寓等养老机构要规范垃圾、杂物放置,加强服务对象管控,防止因烧杂引起消防事故。
(六)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工作,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在今冬明春期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演练,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局属各责任科室要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 年 11 月 29日前)。采取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等方法,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 年 11 月 30日至 2021 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民政服务机构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 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克服年终岁尾人少事多的矛盾,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扎实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要结合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责任科室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责任科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专家指导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
各民政服务机构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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