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6-05-04-2019-001
  • 备注/文号:厦翔民〔2019〕3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2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
时间:2019-04-22 08:40

区属各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函〔2019〕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9〕22号)和《厦门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厦民〔2019〕2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社会组织领域减税降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基于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科学判断作出的重要决策,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民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的政治责任感,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我区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减税降费的重要性,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认真开展自查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要求,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会费标准制定程序,规范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会费标准不得超过四档。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降低会费,做到不乱收费、不乱评比表彰、不增加会费、不强行要求企业捐赠,并将收费调整情况及时报送区民政局。

三、规范收费行为

 我局将依职责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涉企收费情况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办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利用主管部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把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出减税降费的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减税降费工作,务求实效。贯彻落实情况请于5月20日前书面提交区民政局(联系人:小洪,联系电话:7886303)。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19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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