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6-05-04-2014-001
- 备注/文号:厦翔残联〔2014〕1号
- 发布机构:区残疾人联合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10
各镇、街、场残联:
2014年春节将至,为把区委、区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怀切实送达残疾人,使广大贫困残疾人能够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委办发明电[2013]7号)精神,区残联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镇、街、场残联要紧紧依靠政府、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将更多的残疾人纳入各镇(街、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慰问总体方案。要重点保障贫困残疾人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采取多种办法,切实解决好贫困残疾人的困难。要通过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困难残疾人家庭,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方面的困难,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二、 要认真组织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区、镇(街、场)残联都要制定走访慰问活动方案,筹措更多的资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市残联、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区残联将走访慰问一批残疾人家庭,重点是今年遭遇特别变故、一户多残和依老养残(双老)的特别困难残疾人。请各镇(街、场)残联抓紧做好辖区内特别困难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如实填写困难残疾人情况明细表,于1月16日前报区残联。
三、 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报道走访慰问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社会各界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困难的事迹,做到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各镇、街、场残联在慰问活动结束后,于2014年1月21日前将慰问残疾人花名册和开展情况上报区残联。
附件:翔安区残联2014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厦门市翔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月10日
附件:
翔安区残联2014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一、走访慰问时间:2014年春节期间,具体时间待定。
二、参加走访慰问人员:市残联、基金会、区残联领导等。
三、走访慰问对象及资金安排。
贫困残疾人(300元/人)、农村残疾人联络员(300元/人)、福乐家园学员(200元/人)和工作人员(300元/人)、镇(街)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工作人员(300元/人),区残联二届主席团部分委员(300元/人)、区残联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委员(300元/人)、其他走访慰问残疾人(500元/人)等,共计约255人76900元。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场残联要积极配合市、区残联做好慰问活动,及时将慰问金发放到残疾人手中。请新圩镇残联确定5户特别困难对象并做好路线安排等准备工作,届时市、区残联领导将入户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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