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6-04-01-2025-062
  • 备注/文号:厦翔民非许准变字〔2025〕第1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1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5-12-31 14:21

  厦门市翔安区振声南音传习中心(住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书院路43号):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翔安区振声南音传习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由郑雨水变更为郑青青。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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