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6-03-01-2021-001
- 备注/文号:厦翔民〔2021〕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5
现将《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贯彻,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政局指导下,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以赴抗击疫情,扎实履行民政“三基”职能,民生兜底保障坚定有力,养老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基层治理不断创新,社会专项事务不断优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民政事业朝着高质量、现代化加速迈进,有效服务全区复工复产、“六稳”“六保”发展大局。
(一)抓点控面“五个到位”,统筹推进疫情联防联控
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目标,主动作为,盯牢民政重点领域,落实各项防疫制度,切实做到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有序防控。
1.及时传达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局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严峻性。多次召开局务会和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全体人员提高警惕,认清形势;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各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纳入成员,进一步强化疫情的指挥及全面推进,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工作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突出重点领域,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印发《翔安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翔安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及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22份疫情防控文件,密切关注孤寡老人、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指导镇街、村居落实定期回访制度,疫情期间指导各镇街通过入户走访和电话回访困难群众2828人,并为全区困难群体发放16420个口罩,提高困难群众疫情防控能力;按照“四早”“四强化”要求,加大对养老、儿童福利、殡葬防护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全区“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节日慰问、联欢、志愿服务等集体性公益活动;加强对殡仪服务站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劝导群众从简治丧,清明期间,为避免群众扎堆祭祀发生聚集性感染,区民政局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并于4月4日上午在仙境陵园举行集体代祭仪式。
3.全力指导村居,确保群防群治到位。局领导多次带队下社区、到一线,指导全区120个村(居)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疫期间特殊群体的帮扶等工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村(居)防控工作专班,实行“干部包村”制度,推动干部下沉一线;依托网格化管理,开展地毯式人员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村村响等村务公开载体,加强宣传,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将疫情防控与移风易俗相结合,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人员流动,疫情期间劝导群众停办或延办红白喜事、民俗活动1368场次,有效减少感染源,降低传播风险。
4.发挥监管职能,确保捐赠管理到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社会捐赠活动的通知》,规范捐赠款物使用,要求社会组织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快进快出、物走账清”。主动与区红十字会取得联系,指导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慈善中国”平台发布公开募捐方案,成为全市第一家在该平台发布公开募捐方案的红十字会;同时,引导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非慈善组织通过内部募捐或合作募捐开展捐赠,并做好捐赠信息公示和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结合区情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双线并举的方式,加强全区社会捐赠监督工作。线上,要求凡开展募捐的社会组织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开捐赠信息,反馈募捐情况;线下,我局多次实地检查指导社会组织捐赠活动,确保各项捐赠活动依法、公开、透明。
5.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宣传引导到位。积极落实“不见面”审批工作要求,疫情期间暂停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现场办理。安排人员值班值守,认真为群众做好电话解释工作;在婚姻登记大厅张贴暂停现场办理业务的通知,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科学谋划5月20日特殊日子婚姻登记工作,采取电话、网络预约、短信确认、增加窗口、延长服务时间等方式,确保登记现场安全有序,全天共完成结婚登记103对。清明期间,暂停仙境陵园及村(居)骨灰室现场祭扫工作,开展多方式宣传,累计发送网上祭扫宣传短信12.2万余条、悬挂宣传标语400条,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矿泉水7000瓶。
(二)统筹布局“四化建设”,为民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向群众满意使劲,不断优化各项民政服务。
1.设施建设标准化。制定村(居)综合服务中心、骨灰室、幸福院建设规划,通过新建、改建、资源整合等方式标准化建设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补齐民生短板。投入603万元启动建设赵岗、曾厝等15个幸福院项目,已建设完成8个;办理大嶝街道嶝崎社区、田墘社区等11个村(居)综合服务中心用地规划、立项、设计前期工作;下拨全区124个村居骨灰室运营经费65万元。
2.服务事项清单化。规范社会组织登记,新登记社会组织36家,变更社会组织76家,注销社会组织4家;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全年共有284家社会组织通过年报,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打击“精神传销”、整治社会团体举办经济实体等专项工作;持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放管服”改革,梳理“马上办”事项32项,“网上办”事项46项,“一次办”事项32项,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持续开展“证照分离”和“减证便民”工作,梳理“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完善标准化审批机制,基本实现“五级十五同”。
3.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化。启动新店、马巷撤镇设街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完成市、区《请示》上报、省民政厅审核,待省政府批复;开展翔安-南安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加强地名规范化建设,完成厦门金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新浦嘉园、会展嘉园等)门牌申请和新浦一里等33个地名申报,增设84个单杆路牌,强化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应用,制作梯位牌4760块,室牌共30334块;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运用,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59条地名,开展二普档案归档工作与配合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婚俗改革和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2621对,离婚登记1237对,补发结婚证342对,补发离婚证61对;办理收养登记9件。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投入18.88万元在区婚姻登记处设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联系点”,对1295对夫妻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成功干预有婚姻危机夫妻58对,举办婚姻家庭服务活动讲座10次,联合区妇联、团区委等单位举办“七夕”相亲会,开展“以爱之名·一心一意”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全年颁证22对,倡导积极健康的婚姻价值观。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建立翔安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会同区委政法委等七部门联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人。
4.殡葬改革制度化。加强殡仪服务,全年共出车1721次,为949名群众减免基本殡葬费用80.8万元,目标人群减免覆盖率100%;提升殡仪设施,投入153万余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仙境陵园物业管理服务,打造“花园式”陵园;投入80万元购置2台殡仪车,提升服务设施;投入9.8万元,为新店镇蔡厝社区骨灰室配置1008个骨灰格位;加强行风建设,建立殡仪服务回访制度,向服务的丧属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务情况;加强廉政教育,增强殡仪服务一线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杜绝工作人员刁难群众、收受红包、吃、拿、卡、要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聚力实施“三大工程”,民生保障作用有效彰显
把握“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主要方向,集中优势力量实施三大工程,确保困有所帮、弱有所扶、老有所养。
1.稳步推进“兜底保障工程”。做好“爱心济困”各项工作,全面排查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强化信息比对,补短板、填漏项;按照“短期波动发放补贴、重大节日慰问补助、特别困难延保延退”原则,在疫情期间“特事特办”简化救助申请流程,扩大帮扶保障范围,做好因疫保障不疏漏。全年为全区低保对象1802户3033人发放低保金共2187.99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50.08万元,为77户193人实施延保渐退政策,为全区279名特困人员发放供养金共623.77万元;为215名散居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18.62万元;为85697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3417.698万元;为1190名因病、因灾及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发放临时救济金共234.22万元。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全区已认定低收入家庭164户492人。
2.着力开展“扶弱助幼工程”。一是摸清底数规模。组织镇(街)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服务对象,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等基本信息,进一步充实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切实提高精准关爱服务水平和工作实效。经摸排,全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名、困境儿童865名,社会散居孤儿1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7名,各镇(街)儿童督导员5名,村儿童主任120名。二是积极履行兜底职责。将430名困境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为14名散居孤儿发放补助共43.4万元,为12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共226.65万元,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三是积极做好宣传活动。制定《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并于8月13日在马巷镇后滨社区举行翔安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启动仪式,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四是率先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投入60万元购买社工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率先全市各区落地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入户调研精障碍家庭近1800户,建立服务对象档案125人份,现有康复人员23人,跟进个案服务7人次,每周定期组织康复对象进行手工、唱歌、运动,健康教育、节日文化、社区融入等活动30余次。
3.统筹布局“养老服务工程”。一是大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出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用餐等方面全面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下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金及改革试点项目资金1109.5万元,用于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改造提升、幸福院运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用餐及为分散供养老人购买智能可移动设备;下达运营资金827.33万元用于幸福院运营、老年人用餐补助和购买养老服务,推动28个幸福院、5个日间照料中心有效运营,实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区120个村(居)的全覆盖。二是加快推进高端养老服务项目落地。积极协调上级部门明确新店片区投资主体,解决高端养老服务项目用地内排洪渠迁改及周边配套道路建设问题,完成用地红线办理;配合拟定投资监管协议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完成产业审查,并经市土资委会议研究同意项目出让方案,力促投资总额达15亿元的翔安区高端养老服务项目尽早落地。三是加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为整治区福利中心部分部位破损及围墙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制定修缮提升方案并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投资概算195万元的修缮提升工程已进入实施阶段;积极协调区福利中心租金减免等相关事项;及时拨付政府补助资金,已拨付2019年度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资金及床位运营补贴81万元,特困老人供养费141万元。
(四)扎实推进“三项治理”,基层治理工作更加精细
通过村(居)结对共建、“三社”良性互动,不断为村(居)赋能,推动基层治理向精细化、现代化转变。
1.结对共建统筹治理。立足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总结推广“农村—社区”经验,推进我区21个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结对共建,发挥成熟社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便于管理、便于自治、便于发展”的原则,对全区楼盘的社区管辖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形成调整方案,设立8个新社区(其中大嶝街道1个、新店镇6个、新圩镇1个),共涉及42个楼盘及一条商业街;调整11个社区管辖范围(其中新店镇6个、马巷镇5个),进一步完善社区规划布局。
2.减负增效精细治理。立足区情实际,印发《翔安区村(居)民委员会有关职责事项清单》,修订社区准入事项清单,梳理村(居)委员会职责、台账报表,明确村(居)权责界限。激发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出台《关于完善村干部社会保险和离任待遇的通知》,梳理规范村(居)干部离任补贴制度,提高一次性补贴标准,优化审批程序,建立月定补“预审批+复核审批”动态管理制度;推进村(居)两委干部社保养老机制,明确社会保险缴交基数及缴交对象,完善和规范村干部离任待遇,保障村干部离任后的基本生活。落实疫情防控关爱措施,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具体措施的通知》,全年为854名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共649万元,为817人发放加班用餐补贴共334.6万元。
3.三社联动多元治理。投入440万元陆续推进田墘等15个农村社区“三社联动”项目,配置专业社工31人,开展小组活动280次,社区活动181场,建立志愿者队伍32支,初步培育社会组织28个,服务人群57759人次,试点工作初见成效。推动社会组织、社工参与社区治理;发动人和社工等42家社会组织与锄山村等43个老区村开展“阳光1+1”牵手帮扶工作。举办2020年全区社会工作师考前辅导班,培训学员418人(助理社会工作师302人,中级社会工作师116人);组织5批次15家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团体参加省、市各类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助推能力提升。
(五)健全完善“两项机制”,职责担当意识愈加主动
以“两项机制”为抓手,通过健全完善相关体系,落实落细监管措施,充分展现民政人员的职责担当。
1.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年度检查(报告)、“双随机”检查等日常监管为抓手,完善“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开展打击“精神传销”、整治社会团体开办经济实体等专项工作,持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优化营商环境;依托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举办“党建引领,书香育人”、“迎国庆•比理论”等系列党建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全面提升。推动组建初心社工等2家党支部;挂钩三高企业银鹭公司,加强典型培育;走访马巷青创会等社会组织党组织14家,有效推进“两个覆盖”。
2.完善“倡导爱心捐献”机制。结合爱心厦门工作,大力推进爱心捐赠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对口帮扶,动员区属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甘肃省永靖县东西部扶贫和省内云霄县“山海扶贫”帮扶工作,共募集社会帮扶永靖款物约201.35万元。新培育星鹭语、爱施达、童声、阳光慈善会等4家慈善组织;指导区慈善会开展第二届理事会换届工作;积极参与全市第五个“中华慈善日”和《慈善法》现场宣传活动;开展“爱心捐赠”工作,号召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市慈善总会“爱心厦门”助力战“疫”爱心捐款78.47万元,发动全区91家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行动,捐资捐物共283.75万元。
(六)突出抓好“一个根本”,行政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突出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全年累计组织党员开展各类学习38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个别谈话提醒11次、集体谈话1次、组织警示教育27,覆盖全局579人次;认真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打造特色党建品牌“筑梦民生·暖心民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治建设、普法宣传、文明建设等工作,深入共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为3户困难家庭、2名未成年儿童提供帮扶资金1.17万元,倡导爱心助残消费,累计在爱心屋消费1.37万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办结人大议案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取得见面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三个一百”成效。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区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民政工作的影响,明确新发展阶段民政工作定位,深刻把握民政领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坚持民政工作兜底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继续补齐短板、优化服务、推动创新,推动民政服务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氛围
一是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抓学习教育不放松,通过定期检测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学习效果的考察,切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管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继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及党的优良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等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昂扬斗志迎接建党100周年;三是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根据本届支委任期到期时间,提前筹划、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顺利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四是继续深化支部特色党建品牌“筑梦民生·暖心民政”,紧密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充实丰富品牌内容、迭代升级,进一步将党建和业务拧成“一股绳”。
(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全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厦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厦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专项救助为重点、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业务培训,开展2021年度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镇(街)、村(居)干部及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落实农村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加强动态管理,落实兜底职责,及时将符合政策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开展儿童福利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和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扩大养老供给配置
强化政府保障作用,计划投入资金2925万元,用于实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有效保障已建成幸福院正常运营和老年人配送餐服务,并积极推进区福利中心修缮提升。投入建设资金300万元,续建6个幸福院项目。科学利用市场供给配置作用,大力推动15亿高端养老服务项目落地,预计将提供养老床位1600张,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养老需要。
(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提升村(居)服务水平
做好2021年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严把选人用人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干部。积极贯彻落实《翔安区村(居)民委员会有关职责事项清单》,为社区减负增效提供制度保障。继续推进村(居)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各镇(街)成立新社区的指导工作,推动8个新社区正常运转。同步跟进14个“三社联动”项目,及时梳理总结经验、评估运作模式,为全区铺开农村“三社联动”打好基础。
(五)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加强专项事务管理
稳步有序推进新店镇、马巷镇行政区划调整;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综合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党建水平。落实社工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激励政策,加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工作,促进社工专业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指导区慈善会做好第二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并争取更多有实力的市区社会组织参与我区老区村的牵手行动计划;深化2020年社会组织扶贫成效,促进帮扶协议落实,加大扶贫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有效运用区婚姻登记分中心“好差评”政务服务系统,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推进仙境陵园一期重建工作和三期骨灰格位配置。持续深入开展“爱心厦门”建设工作,鼓励爱心捐献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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