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6-03-08-2017-002
- 备注/文号:厦翔民〔2017〕7号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13
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翔安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17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和区依法治区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区民政系统顺利完成了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为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及区委、区政府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结合我区民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民政的重要论述,按照法治厦门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我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健全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促进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提升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配合度、参与度,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高民政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全面实施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夯实法治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切实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民生权益。
坚持突出实践,注重实效。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民政依法治理,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服务、管理对象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根据民政业务多元、工作对象群体多元等特点,实行分类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组织区民政系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民政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普及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和理念,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结合民政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集中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持续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以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民政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慈善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认真学习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方面的法规规章,帮助民政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促进民生保障。认真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减灾救灾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中的作用,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
(六)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法规政策。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厦门市城市社区建设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创新基层社区治理。学习宣传贯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社会组织法规及配套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收养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厦门市地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充分发挥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七)深入学习宣传服务国防军队建设的法律法规。在全区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兵役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厦门市拥军优属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弘扬革命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服务保障国防军队建设。
(八)发挥法治实践的宣传教育作用。法治实践是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最佳途径。要发挥立法活动的宣传教育作用,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时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制度,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过程成为增强立法权威性和提高公众信任感的有效途径。要发挥执法活动的宣传教育作用,民政部门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宣扬法治的过程。
(九)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在清明节、“5.12”减灾日、八一建军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日期,集中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加强民政法治培训,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形成法治学习的良好氛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化“法律进社区(村)”活动,围绕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培育基层民主政治,促进基层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社会组织”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依法自治和行业自律,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完善民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民政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民政系统学习内容,每季度集体学习至少一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法、用法,把学法守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二)大力推进民政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对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和培训力度,完善民政法治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参加或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公务员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区民政局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讲座,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民政法律知识考试。
(三)扎实开展民政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民政工作管理、服务对象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治理,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引导优抚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志愿者等广大民政对象树立法治意识,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部署实施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当年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配合区依法治区办迎接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对我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配合市民政局和区依法治区办进行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组织落实。结合行业特点和群众需求,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在管理和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重要内容,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普法宣传考核、激励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民政局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给予保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法律专业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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