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2-14 15:29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水平,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区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42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权力配置运行,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共梳理了权责事项127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处罚2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公共服务11项,其他权责事项44项,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同时根据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将本单位“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二)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全面梳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按照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接市民政局,以用权公开为导向,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两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增加要素,并于10月份在区政府网站公 

  (三)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一是围绕三大攻坚战,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信息的发布。将民生兜底保障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在区政府网站脱贫攻坚栏目及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栏目发布,目前公开发布享受城乡低保1778户3002人,发放低保金1999.15万元;公开发布904名因病、因灾及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济金200.23万元;公开发布发放特困人员280人571.399万元供养金;公开发布孤儿14名发放生活补贴37.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2名发放生活补贴183.61万元,公开发布困难残疾人3570名发放生活补贴1114.452万元,重度残疾人5040名发放护理补贴1633.551万元。二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政策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目前在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24条。三是认真做好互动交流。把握“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主要方向,认真做好政策解读,2020年3月13日,在区政府网站解读关于《慈善法》及慈善捐赠有关问题,提高群众对民生政策的知晓率。2020年3月13日,在区政府网站开民流浪乞讨人员的网上调查和规划路命名的民意征集活动。四是做好政策解读。今年截至12月15日,我局联合区委组织部等四个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经区司法局审查通过,按规定提供备案报告、正式文本及电子文本、起草说明及合法性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备案,并发布至区政府网站进行政策解读。

  二、聚焦“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信息公开。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政策,关心关注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及时公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动态调整及生活救助金发放情况;及时公布临时救助情况,对受疫情影响和因突发性、紧迫性问题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实现“应救尽救”。通过加大对困难群体相关救助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利民。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梳理“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完善标准化审批机制,实现“四级四同”,做好简政放权信息发布工作;结合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双线并举的方式,加强全区社会捐赠监督工作。线上监督方面,要求凡开展募捐的社会组织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反馈募捐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公开捐赠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双随机”检查等日常监管为抓手,公布“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检查的内容、检查结果。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一是优化办事服务效率。为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细化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公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规范办理材料格式,消除“其他材料”“有关部门”等不确定性表述。推进信用承诺审批制度,梳理适用容缺受理审批的事项目录清单39项。区民政局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数量占本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数量的100%。便民服务大厅事项数量占便民服务清单中的便民服务事项的100%。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梳理进驻审批大厅事项50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49项;生成电子证照事项19项。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工作。全面梳理我局“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四是加强监管数据采集填报。目前我局有5项监管主项,4份检查实施清单,实施清单梳理完成率达到100%。

  (三)积极构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制度。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宣传,依托各项下社区活动,印制诚信宣传单大范围宣传诚信工作。同时还通过新媒体渠道发起信用诚信倡议,鼓励我区社会组织自发开展信用宣传、信用承诺等活动。积极落实厦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委办发〔2017〕11号)文件精神,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为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2020年度至今开展50场200余人次的约谈工作,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的同时,更加注重诚信教育宣传。二是及时进行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目前,共通过区信用公示平台推送公示信用信息110条,累计已推送双公示信息357条。三是积极完善平台建设、双公示工作,努力提升数据质量。研究扩展信用信息归集来源和公示事项范围,做好信用信息的公开公示。将成立、变更、注销的社会组织信息及时全量上网,纳入信用信息目录。

    四、聚焦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强化做好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2020年9月,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和基层政务公开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培训2020年3月6日,召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由局长组织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通过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提升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加强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局绩效考核内容,把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科室安排专人承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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