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4-04-01-2021-010
  • 备注/文号:厦翔教〔2021〕9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2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批准厦门市翔安区桃李圆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两家教育培训机构正式办学的通知
时间:2021-07-16 17:33

厦门市翔安区桃李圆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两所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培训机构正式办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厦门市翔安区桃李圆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正式办学

  (一)办学机构名称:厦门市翔安区桃李圆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办学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洞庭路9号华论南商大厦B栋2层203单元

  (三)举办者:厦门广纳才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3MA35278242

  (四)法定代表人:林权宇,身份证号:35062819xxxxxxxx16

  (五)办学形式: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六)办学范围: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

  (七)办学期限:2021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2日

  二、同意“厦门市翔安区泛识卓学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正式办学

  (一)办学机构名称:厦门市翔安区泛识卓学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办学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祥福五里21号

  (三)举办者:江大世,身份证号:37028219xxxxxxxx36

  (四)法定代表人:江大世,身份证号:37028219xxxxxxxx36

  (五)办学形式: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六)办学范围:面向中学生举办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补习辅导

  (七)办学期限:2021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2日

  三、有关要求

  (一)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我局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二)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内容等信息,应及时报送我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再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得擅自设立办学分机构;

  (三)培训内容、招生对象、班次、上课时间、选用教材等应报送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实事求是制订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向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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