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8 09: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翔安区教育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民安大道2801号翔安投资大厦10楼;邮编:361101;电话:0592-7889858;传真:0592-708266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政府指导下,翔安区教育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教育工作,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做好教育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区教育局共制作政府信息176条,其中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文件2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教科文体卫生类信息17条,其他主动公开2条。

   

  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在区政府开设“教育”专栏,及时、规范公开教育新闻、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工作、教育教学、校园安全等方面的相关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加深人民对翔安教育工作的了解与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格式,严格按时限、程序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全年共按时办理完成依申请公开件1件,答复为“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开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区信息中心做好网站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府官方网站的维护,定期上传和更新信息,及时报送政府网站考核指标保障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此外,我局依托“翔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教育信息,2023年“翔安教育”总共发布推文549条,总阅读量达161万,位于厦门六区教育第一,在翔安区官方微信排名第2,仅次于“业翔民安”;今日头条号共发布推文213条,阅读量13万以上,增强宣传引导能力,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进行信息的公开,并接受上级的任务发放、整改要求,合时合规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确定并实时更新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持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公开的深度、广度还须拓展,信息发布频率有所欠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强化内部统筹协调,积极探索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符合要求,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确保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我局2023年信息处理费共计0元。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