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主动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2017年,我局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翔安区教育局网站主动公开文件35份。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翔政办〔2017〕57号)要求,现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我局主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是做好每季度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四是及时编写并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五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在翔安教育信息网上开设教育督导专栏,宣传教育督导政策及相关信息;设立在线咨询、局长信箱栏目,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六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除在单位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外,利用各种宣传日、纪念日现场活动进行相关的政策解读;七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做好与区信访局的互联对接,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舆情问题,能够做到快速处置;八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发挥好翔安区教育局网站、公开栏、LED屏等各种平台作用,提升人性化服务水平;九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今年未收到公众申请。
二、认真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在区审改办等部门的指导和要求下,在区政府网站及区教育局网站上,将本部门权责清单在“行政职权目录”下进行集中公开,并通过权责清单系统进行管理。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6份行政许可有关文件。通过区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公开4大项行政审批、1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标准、时限,公开亮权、规范用权,并接受社会监督。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及时汇总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二)加强财务信息公开
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市区财政局对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规程,区教育系统在区财政局的配合下,将经费支出纳入财务信息公开范围,通过区教育局网站、各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学校财务预决算信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三、推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在翔安教育信息网上开设教育督导专栏,宣传教育督导政策及相关信息,加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
(二)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区委教育工委召开会议,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出台了《翔安区2017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厦翔教〔2017〕39号)、《厦门市翔安区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翔教〔2017〕58号 )、《翔安区2017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厦翔教〔2017〕59号)和《厦门市翔安区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翔教〔2017〕80号),并及时在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开。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幼儿园、中小学招生政策和积分入学细则,并要求各校开设招生窗口,开通招生咨询专线,回答公众咨询。
四、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公开实效
我局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人事调整重新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其他局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分工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审核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各科室配备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组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2017年,我局进一步明确“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代表满意率100%;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在招生入学等关键时期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今年未收到公众申请。
2017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偏弱,存在工作标准不够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紧紧围绕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标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措施,不断完善平台机制,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常态化工作落实,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