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幼儿园),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翔安区教育局
2016年1月5日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文),现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翔安区教育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299号三楼;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9858;传真:0592-7082669)。
一、概述
2015年,结合《条例》、《办法》和闽政办〔2015〕67号文要求,本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年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紧紧围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总体要求,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区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落实、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幼儿园、中小学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主动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本局主动公开《关于印发翔安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201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翔安区2015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201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等4份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相关文件。我区86所义务教育学校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推进校务公开工作,通过固定公开宣传栏、宣传资料、电子信息屏、以及党政工联席会、教代会、职工代表大会、校务会、教师会等形式,对财务收支、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任免、监督投诉等事项予以公开。
(二)充分完善、规范运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机制。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本局对信息公开流程有明确规定,由科室起草的各类政府信息,均应注明信息公开属性,由科室负责人对信息公开的属性进行初步审核,报分管副局长复审,再由局长终审签发,最后由信息公开负责同志在本局网站专栏上予以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组织,专人兼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兼任,并由局综合科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和时限要求。
(四)积极建设,高效利用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作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充分发挥局机关及各校信息公开栏作用,便于来访群众查询了解本部门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评议和监督;三是主动公开的文件均送区图书馆和区档案馆存档。
截至2015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自2012年1月机构改革区教育局成立以来至2015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行政权力清单类信息2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6条,教文体类信息2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翔安区教育信息网和区教育局公开栏公开,主动公开的正式发文均送区图书馆和区档案馆存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本局于每年特定时间均会在区教育信息网站上对招生、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等与人民群众关系较为密切的政策进行解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机关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2015年,本局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台”受理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为了解校园建设信息,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并同意公开。
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局受理5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已答复5件,公开答复2件,决定不予公开1件,其他类型答复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局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被提起行政诉讼或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仅由1名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工作任务较重,人手不足。二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继续根据翔安区政府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水平。二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7 |
22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7 |
22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5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2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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