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5 10:4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总结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及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翔安区商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8号楼3楼,电话:0592-7887127,传真:0592-7189678,电子邮箱: xasw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共生成30条政府信息(正式文件),其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4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一年度结转受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及年度报告。做好财政年度预算,按要求上报绩效目标申请表,于2023年1月28日公开单位预算说明。压缩三公经费,确实履行八项规定。2023年部门决算将于本年度结束后按要求进行公开。

  2.主动晾晒成绩增强政民互动。2023年11月7日上午,林少明局长出席翔安区前三季度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前三季度招商引资工作基本情况及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与亮点。今年以来,翔安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引强入翔”战略,围绕产业定位,精准招商引资,全力跑出项目招引落地的“新速度”。

  

  图:林少明局长出席2023年前三季度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提高电子政务自主可控水平。根据“放管服”文件精神,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便利企业,我局主动简化审批政策,简化所有纸质行政审批项目,实现全部审批项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外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均为即办件。企业可通过网上查看办事指南、电话咨询,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审批机关网上审核、邮递审批结果,实现企业“一趟都不用跑”及不见面审批,提高企业办事效率,节省办事成本。2023年共审批13件,办结13件,办结率100%。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外资)12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1件。

  2.积极办理12345热线诉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收到福建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诉求件共149件,受理率100%,按要求联系诉求人,并按时在平台上予以反馈。2023年度,我单位便民事项办理部门查阅率、按时办理率均为100%,满意率为99.29%。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林少明担任组长,二级调研员李智文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玮婷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陈耀辉、吴宇宏、倪秀明组成,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在工作中,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如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情况如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人员专业性不足,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和主动性有差距。虽然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但存在信息公开街接上的时间差,导致信息公开及时程度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实时性,增强报送。三是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我局2023年信息处理费共计0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