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翔安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当前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一、聚焦完善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1.建立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做好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叶捷频担任组长,副局长陈慧琳、三级调研员李智文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在工作中,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2.完善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对涉及多方的政府信息和各类情况复杂或对社会稳定构成影响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
二、聚焦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发布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0年度,我局在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6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翔安区商务局工作。
1.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根据“放管服”文件精神,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便利企业,我局主动简化审批政策,简化所有纸质行政审批项目,实现全部审批项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外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均为即办件。企业可通过网上查看办事指南、电话咨询,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审批机关网上审核、邮递审批结果等举措,实现企业“一趟都不用跑”及不见面审批,提高企业办事效率,节省办事成本。今年截至目前共审批145件,办结145件,办结率100%。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外资)122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23件。
2.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增强商贸行业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粘贴公筷公勺标语,提高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好习惯好做法。
三、聚焦“六稳”、“六保”,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1.提振市场信心。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依图。局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我局积极通过区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栏目参加政民互动,使民众意愿得到充分尊重、民众要求得到快速回应、民众需求得到最大满足、民主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2.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加强酒类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经济秩序,促进酒类行业信用建设,今年我局对翔安区酒类流通检查对象库中135家企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共完成抽查27家,酒类“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公示9篇,在翔安区政府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专题专栏中发布抽查工作公示共9篇。我局在进行酒类检查的同时向酒类销售企业发放“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标示共50多份且向企业普及酒类流通二维码溯源单的索取及使用方式。
四、着眼重点领域,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执行
一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做好财政年度预算,按要求上报绩效目标申请表,于2020年1月22日公开单位预算说明。压缩三公经费,确实履行八项规定。按要求上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0年部门决算将于本年度结束后按要求进行公开。
二是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局制定的政策,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外都能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三是提升信访事项化解率。截至2020年12月8日,我单位收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信访件共50件,受理率100%,按要求联系信访人,并按时在平台上予以反馈。2020年度,我单位便民事项办理“四率”为100%,没有出现不满意的情况。
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实际,重点在以酒类零售为主体的个体工商户及企业为单位和企业投资项目(外资)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来征集信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酒类流通管理局来展开工作。
(1)加强信用宣传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展板、分发宣传手册、开展“诚信兴商”主题宣传等形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及时更新信息公示。自酒类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结果分为正常、列入异常名录、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移送相关部门等四类。正常、列入异常名录的由检查人员统一整理后,在翔安区政府及酒类流通管理局官网予以公示;每月报送设立及变更备案的信用承诺书,收集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信用信息。
(3)完善商户信息采集。深入商家,现场走访,查阅商户相关资质、酒类进出口单据等资料,了解商家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好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应区信用办要求,每月收集整理“企业投资备案(外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中的备案承诺书信息,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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